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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的恩德等同父母

 

求善知識,下面《法句經》裡面有一些比喻,比喻得好。「善知識者,是汝父母,養育汝等菩提身故」。佛法裡常說,我們的身命得自於父母,父母養育之恩,這個恩德跟佛是平等的。淨業三福是大乘佛法菩薩修行成佛最高指導原則,第一句話就是「孝養父母」,第二句「奉事師長」,可以說孝親尊師是世出世間一切法成就的根本。不孝父母、不敬師長,世出世間法都不會成就,這是大根大本。

 

你看此地也是頭一句用這個比喻,善知識是我們的父母,我們的法身慧命,菩提身就是法身慧命,得自於老師。身命得自於父母,慧命得自於老師,老師的恩德跟父母是平等的,怎麼可以不敬老師?現在聖教推行最大的麻煩,就是學生不信老師,這是最大的麻煩,再好的老師教,他不能接受。

 

他為什麼不敬老師?他不敬父母,他不孝父母,所以一切災難的根、根源在這個地方。我們今天這個災難是受老天懲罰,天譴,什麼罪過?不孝、不敬,不孝父母、不敬師長,你就要受老天懲罰。

 

在古時候,如果不孝父母,這個人就是死罪。我知道在民國初年,刑法還有這一條,我那個時候小,我有這個印象,聽大人講的,叫親權處分,有這條法律。親權是你的父母,父母要是告到衙門去了,「我這個兒子不孝,你們把他處死。」立刻執行,沒有辯護的。為什麼?你的父母,哪個父母不愛護兒女?父母不要你,你沒有資格做人了。有這麼一條法律。

 

這個法律什麼時候廢除的?民國二十幾年,應該就是中日戰爭的那個前後,我還記得,這條法律沒有了。那條法律是對的,不會錯!所以現在的法律跟古時候比一比,好像古時候法律太苛刻一點,不苛刻,古時候法律非常有道理,順應天道。

 

我們現在講求人權,父母也不可以侵犯兒女的人權,換句話就是父母不能管,不能管兒女;老師不可以侵犯學生的人權,老師也不能管學生,這個問題嚴重了。人權帶給我們的災難,天災人禍,怎麼來的大家不知道,人權帶給我們的天災人禍,這有得受了。

 

所以中國傳統的教育實在是太好,尤其是周公定的這部法典叫《周禮》。《周禮》是什麼?用現在的話說,周朝的憲法,治國的大典。這部書我有,書架上放在那裡,從來沒看過。

 

我的老師倒是叮嚀了幾遍,方東美先生,他希望我把這個書多看幾遍,他說你就知道,全世界的法典沒有能夠跟它相比的。他說如果周家後代子子孫孫都奉行這一部法典,依教奉行,不折不扣,他說現在還是周朝。就這麼好!這是方老師告訴我的。我對政治沒興趣,所以他介紹這個我沒看,他介紹佛法我都天天喜歡讀。

 

佛法是他老人家介紹的,不是他介紹的,我不會走向佛門來。因為從小以為佛教是迷信、是宗教,不願意接觸。老師是正式課程當中教我的,他跟我講一部《哲學概論》,最後一個單元「佛經哲學」。我從這裡入門的,才知道佛門經典是大學問,經典好!這個路走的,你看讓我這一生,確實是他老人家說的,學佛是人生最高的享受,我這六十年過得真的是人生最高的享受。

 

我感謝老師,要沒有老師指導,我怎麼會有這麼幸福,怎麼會有這麼快樂!可能老早都不在人間了。老師這條路子指得正確,我們走對了。所以善知識是老師,老師跟父母一樣,養育我們法身慧命。

 

文摘恭錄—淨土大經解演義(第五七五集)2011/9/3 檔名:02-039-05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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