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介:

深信因果、止惡行善,不只移風易俗、淑世利人,亦是學佛證果、念佛往生的「道基」;「道基」不固,談何修行?因此除「淨宗叢書」之外,本會另出版有一系列的「因果叢書」。

《見聞錄》一卷,有六十則典故,書題「古吳沙門智旭隨筆」,收於《藕益大師全集》及《卍續藏經》第一四七冊。《現果隨錄》四卷,有一三則故事。清朝杭州靈隱寺沙門戒顯「筆記」,同收於《卍續藏經》第一四七冊。

《見聞錄》《現果隨錄》合刊序

「善惡報應、三世因果、六道輪迴」,是宇宙人生的現象;「諸惡莫作、眾善奉行、自淨其意」,是諸佛教化的根本。若能「深信因果」,就會棄惡行善;若知「輪迴路險」,便思「求生淨土」。然不論因果報應,或淨土念佛,都要有「經證、理證、事證」,才可啟人信心,令人力行。「經證」者,佛說之經文,學佛之人,若不依佛所說,恐成外道,所謂「離經一句,便同魔說」;故學佛之人,聞思修三學,皆須依經。「理證」者,經文所詮之道理,如《彌陀經》宣說淨土往生之道,《地藏經》詮釋地獄報應之理;欲知何種教理,必依何種經文,不可錯謬。「事證」者,道理之顯於事相;道理屬於理論而抽象,事相屬於事實而具體。宇宙中凡有其理,必有其事;世間上凡有其事,必有其理。然理證尤不如事證,所謂「理論不如證據,事實勝於雄辯」。往往聽經聞法多年,猶若存若亡,缺乏動力;若一朝親見親聞,則一信永信,力行不怠。為了啟人「念佛必定往生淨土」之信心,於四年前編寫《念佛感應錄》一書;為了發人「有因必果、善惡必報」之猛省,現在編輯善惡報應之典故。

此《見聞錄》一卷,有六十則典故,書題「古吳沙門智旭隨筆」,收於《藕益大師全集》及《卍續藏經》第一四七冊。

「智旭」即是蓮宗九祖藕益大師(一五九九~一六五五),俗姓鍾,江蘇吳縣人;出生於明朝末年,往生於清朝初年。大師乃一代高僧,既念佛純篤,已生淨土;且戒行精嚴,令人肅敬。《見聞錄》是其親見親聞所隨時筆記,高僧記述,自不虛妄,事可徵證,言可信憑。

《見聞錄》未署撰時。就書中「大士指點,免廿六刀」(第八頁)之典故推考,當撰於清兵攻破揚州之後,大師往生之前,即清順治三年(南明紹武元年,即公元一六四六年)至順治十二年(南明永曆九年,即公元一六五五年)之間。

《見聞錄》無序跋,全書所記六十則,皆是以明代中後期為背景的善惡報應、六道輪迴,並往生淨土等方面的真人實事。原文未設標題,這次重新整理出版,為了提綱挈領,易持易記,特加以分門別類(分為八類),並試擬標題。

《現果隨錄》四卷,有一三則故事。清朝杭州靈隱寺沙門戒顯「筆記」,仍收於《卍續藏經》第一四七冊。

戒顯法師(一六一~一六七二),字願雲,號晦山,又號罷翁,太倉(今屬江蘇)人。以戒律精嚴,學問淵博,為世所稱許。

此書亦未署撰時,考其卷四「方氏以虔誠禮誦,盡室生還」之末的按語(亦稱「述論」)中說:「余與方與三兄素稱莫逆,癸卯(一六六三年)在黃州口述;今辛亥(一六七一年)復晤湖上,囑余書事編入。一門精誠,感應至此,鑿鑿不誣。」(第一七二頁)便知此書撰於清辛亥歲(康熙十年,即公元一六七一年)。

此書有介石淨壽之〈序〉,說:

「夫因之與果,猶形有影焉;形已有焉,則影必從焉。苟欲端其影,先直其形,形直影惡不端;若不直其形,而欲其影端,譬如揚湯而不輟火,雖欲其冷,無有是處,是我法門之通訓也!世典亦有之,曰『陰德』、曰『陽報』,此豈不我之所說『因果』者哉!……

戒顯師具德和尚(弘禮),和尚為我天童(指圓悟)門下之人,至其記我徑山費祖舍利一事,其言可徵也;又讀其述論(即按語),極讚念佛功德,則知蓮社中人也。通編但載所親聞見現業感現果者(指『現報』),他如宿因後報(指『生報』)及異熟(指『後報』)等,非今所取。」

此書根據「凡現在因果,係親見聞者,皆入此錄」的原則(見卷之一標題下的附註),共收錄明代中葉至清初社會上有關善惡報應、六道輪迴的故事一三則。凡今生善惡今生受報應的稱為「現報」,今生善惡來生受報應的稱為「生報」,今生善惡隔世(或二生、三生、以至千百生)受報應的稱為「後報」;而此《現果隨錄》之每則故事,均屬「現報」之真人實事。每則故事都設有標題,故事之尾均有作者所加的按語(「罷翁曰」),記敘故事的來源及自己的感受。

由於作者生活交往的區域在南方,而故事的來源與作者接觸的人、涉履的地方有密切的聯繫,故所述故事,大多為太倉、蘇州、崑山、麻城、黃梅、杭州、嘉定、寧波、撫州、湖州等江南地方,僧俗之念佛功德、善惡果報故事;其中包括作者的親屬、老師、朋友、同侶、鄰里和作者本人等所發生的果報故事,以及有口皆傳、婦孺皆知成為當時社會新聞的報應故事。這對於了解明末清初之社會和佛教界的一些情況,有一定的參考價值。在漢傳佛教因果勸戒類著作中,此書保存的史料頗多。

此次除了《見聞錄》、《現果隨錄》編輯合刊之外,同時亦將有名的《冥報記》、《冥報記輯書》分段標點,合刊印行。此外尚有清末民初丁福保居士所著之《六道輪迴錄》、民國時代黎澍居士所口述之《幽冥問答錄》,及民國以來所能收到的因果報應故事(將編成《現代因果錄》),亦將重新整理,相繼刊行。前面兩種合刊本,年代較久,後者屬於近代。令人信知有因必果、善惡必報之事理,乃是宇宙人生的通則,古今皆然,中外不異。

愈至末法時代,世風愈趨下流;人心貪瞋癡慢日盛,社會殺盜淫妄頻傳;論其根本,皆由不知因果報應的事理。倘使稍知因果報應,則舉心動念,便能閑邪存誠;行事為人,不敢違背因果;人心因之純厚,家國坐致安樂。何況宣說善惡報應之理,刊行六道輪迴之書,能夠使人深信因果、止惡行善;而深信因果、止惡行善,不只移風易俗、淑世利人,亦是學佛證果、念佛往生的「道基」;「道基」不固,談何修行?故因果勸戒之書,如同《念佛感應錄》,宜處處流通,時時刊行。

此類書籍之編務,有賴於淨慶、淨法……等諸同修的輸入文字、排版校對,此等辛勞,皆福不唐捐。

釋慧淨    謹識
佛曆二五四八(公元二
○○四)年六月十八日

《見聞錄》壹、懺悔修善

古吳沙門 智旭  隨筆

一、陽盜鄰雞  陰簿立記

   楚中有一生員,心跡正直。值冥府缺第七殿,上帝命暫主之;每隔數日,則入冥理事。但正坐簡閱文簿,不勞簽判;而隨彼前人行業,罪福異趣。

每見有自上刀山劍樹者,輒使左右救之,愈救愈上,竟莫能挽也。

一日閱簿,見其妻有一罪款,云:「盜鄰雞一隻,連毛重一斤十二兩。」遂折而識之。

回陽詰問其妻,妻尚抵謾,彼述冥間所見質之,乃首曰:「鄰雞食所曬物,失手誤打令死,懼鄰婦詬厲,故尚藏未發耳。」

因取出秤之,斤兩不爽,相對驚異。遂以死雞並價,償謝鄰人。

未幾復入冥,簡視前簿,折痕如故,而罪款已無影跡矣。(江西養智禪人說)




二、欲預僧流  需大福德

 

寧國府涇縣水東鄉民,忘其姓名。居常修善,齋僧布施無虛日。偶因病暴卒,至冥府,冥王稽其陽算未盡,遣還。
民乞曰:「為人多苦,不欲更還!」如是再三。

王乃問:「欲作何等?」

答曰:「願預僧流。」

王驚曰:「汝福幾何,望此高位?計汝生平福力,祇可作一百戶耳!」

民又固乞:「設不能為名德沙門,求作一燒火僧,足矣!」

王曰:「燒火僧,亦萬萬不易作!且與汝作一千戶,何如?」民又不欲。

王曰:「必欲作燒火僧,且回陽間盡其形壽,極力修福,或可冀耳!」民遂復甦,作福倍前,數年乃逝。(九華空如老人說)




三、一女招之  立變豬蛇

姑蘇南濠街,有一人常作陰隸,每數日輒往值班。鄰有一人語曰:「能帶我至陰間遊戲乎?」

隸曰:「可,汝但靜臥室中,敕家人勿開戶,我當帶汝去,仍送汝回。」

鄰人如命臥室中,隸即攝其魂,同至府城隍廟前,囑令住石牌樓下相待,自乃持文書入中庭去。

鄰人待久生厭倦心,見一大車,從西過東,載四娼女並二男子,中一娼女,原有舊情,以手招之,遂登車同去。

隸出廟,覓鄰人不見,轉問旁人,知登車去;乃回陽,急至傅門外一居民家,見有新產小豬七頭,其一即鄰人也。以手擲之,豬斃而魂忽不見。次於田岸見大赤蛇仰臥,即知鄰人所變,乃打殺之,捏其魂歸房擲醒。

因問曰:「汝同我遊陰府,頗適意乎?」

答曰:「汝初置我於廟前石牌樓下,入廟經久不出,我方厭倦,幸舊識娼女邀我出傅門外,同至一舍相與飲食歡樂。忽有人奪我食,打我項,我怒而出外,困而偃息。復聞人呼曰,赤蛇赤蛇,以手攫我,我便驚醒,有何樂乎?」

隸笑語其故。

黃洪江親聞其事,乃發心學道。(洪江亦予在家時善友)



四、七槍消業  吳毛生天

青陽縣老田吳六房,有家人名吳毛,持戒茹素甚潔。左兵渡江,搶虜殺人,主人盡走避之,惟吳毛代主看守房屋,被賊七鎗而死。

頃之,毛弟來看,毛復醒向弟曰:「我夙業應七受豬身,因齋戒力,今受七鎗,以酬往因,徑生天矣。」言訖遂逝。

其弟素不信善,聞之駭然,亦遂回心。(釋隆仁說)


五、修行橫死  重報輕受

蘇州庠生陸穀,字戩夫。曩與予同參寒灰、湛明諸公後,專精禪學,頗有省發,益復沉靜。

庚午(一六三年)歲暮,乘小舟有所往,忽遇糧船上六人,借登其舟,舟遂覆,六人皆無恙,穀竟溺死。

家屬責其修行無靈驗,乃示夢曰:「余往世曾以一方便,害此六人,今償夙債,非修行咎也,設不修行,報當更劇矣!」


六、假修邪助  真修邪離

楓橋有一豪民,素行無賴,恐被按院訪察,乃詐現善相,持珠念佛,戒酒斷牌;諸惡黨亦翕然從化,稱之為師,而實私行非法,仍造眾惡,但所言禍福,皆悉靈驗,利養日盛。如此年餘,忽自思曰:「我本無真心修行,尚感此善報,信是佛法不虛。」因發真心,覓一好師,受三歸五戒。

是後,所言禍福,百無一驗,利養遂絕,出怨聲曰:「我向以詐偽修行,反多利養;今真心學道,更見坎坷,佛法豈有實效哉!」悶而假寐,見有人告之曰:「汝莫怪我!汝向來詐偽虛誑,妄談禍福,我輩得以互相佐助;今汝返邪歸正,我輩不復能相親近,故令汝無聊耳。」


七、大師現夢  作懺病癒

杭州于行素,妻重病三載有餘,勢在必死。一夜,夢綵雲擁菩薩到其庭,歡喜驚醒。

適值雲棲大師到城,于率諸眷屬,固求大師光臨。師命先作經懺道場四日,至末日乃往焉,病者恍如夢中所見,遂愈。


八、大士指點  免廿六刀

徽州商人程伯鱗,久居揚州,事觀音大士甚虔。乙酉(一六四五年)夏,北兵破揚城,程禱大士求救,乃得夢云:「汝家共十七人,餘十六口俱不在劫,惟汝在數,不可逃也。」

程既醒,又復懇,乃得夢云:「汝前生殺王麻子二十六刀,今須償彼,決不可逃。汝當分付家中十六口,並住東廂,汝獨在中堂俟之,勿併遺累家人也。」程頷之。

越五日,北兵扣門,程即問曰:「汝非王麻子乎?若是王麻子,可來殺我二十六刀,若非王麻子,則本無怨,不須進門。」

兵云:「我正是王麻子。」程遂開門納之。

兵下馬驚問:「汝何以知我姓名?」程具以兩夢告之。

兵嘆曰:「汝前世殺我二十六刀,我則今世報汝。我今殺汝,汝於來世,不將又報我乎?」

乃以刀背,斫程二十六下而宥之,攜其家屬,同至金陵。


九、三官夢告  朱七饒命

池州府有一人恒誦《三官經》。流賊臨城,其人夢三官告云:「汝前世曾殺一人,今來報仇,不可免矣!」驚懼而醒,復加懇禱。

又得夢云:「往業難逃,豈能曲救?但汝夙冤,名朱七,騎紅馬,明日必來,汝可跪於門前,口稱:『朱七將軍饒命!』彼或問汝:『何故知我名字?』即以兩夢告之可也。」

次日,果於門前,見有騎紅馬者,跪稱「朱七將軍饒命!」

賊聞驚異,問知其故,遂憮然若失,置之不殺而去。(釋隆仁說)


十、鑄像不成  捐貲懺悔

杭州北關羅四,造大悲像,鑄鏡光,有老嫗以一小鏡相助,羅愛其古,存之。初鑄,僅成四邊;二鑄,僅成半鏡;三鑄,中缺一孔,與所留古鏡大小正等。乃出所留鏡投爐,且云:「此鑄若成,吾當懺悔;若復不成,非吾咎矣!」鑄果立就。於是,復捐貲禮懺。今其鏡,現在龍居永慶寺懺壇。


十一、慈心救狗  遇難狗救

池州府殷家匯經紀行,有一棉花客往鄉收花,途遇打狗者,負一大犬,買歸放生,剩食飼之,弗離左右。

一日,至丁家洲收花,行主人叫舟送之,犬亦隨往。舟子見客銀多,起不良心,撐至江邊,將客置布袋中,結口投水。犬遂下水,口銜袋結,嘶吠不已,漁人見而挽出,客因得蘇。

回至行中,備言其事,行主安慰客心,佯為不知,往舟子家探問客信,且邀舟子,到行飲酒,乃令客出,面詰伏罪,奉還原銀。(釋隆仁說)


十二、嚴父鉗錘  保兒福壽

神廟時,有一士子,弱冠即舉進士,座師及同年諸友,咸器重之。其父待之愈嚴,稍不如法,輒加笞辱。

一日,有同年公請士飲酒,士因父責,遲遲乃去,兼向同年哭愬此情。

同年大歎服曰:「甚矣!老年伯之深為年兄也。夫弟輩,半生苦心,僅獲一第,而年兄未二十,亦遂得第,且名聲藉藉,反勝弟輩,此造化所忌也。年伯若不用惡辣鉗錘,則兄必恣情任意,福壽俱損矣!」

士乃醒悟,歸時頓改舊觀。父訝問之:「汝為自解我意,能如此改過耶?抑誰向汝說破耶?」士述同年語以對。父乃敦請同年公,命士禮之為師,以受切磋琢磨之益。(釋成泰說)

《見聞錄》貳、念佛往生

一、念佛無諍  預期坐脫


       
佛日寺釋實相,中年出家,惟勤修苦行,照管常住為事。隨作務,隨念佛;所得即施,不留餘貲;不與人諍,亦無怒容。

壬申秋(一六三二年),忽一日,語人曰:「吾明日當西逝!」乃借雲棲一老人坐龕。次日,洗浴剃髮,髮未竟,已坐脫矣!


二、念佛放生  安然西逝

吳江太湖灘,有一老人,生平惟喜念佛、放生,別無所知。每行路時,拾灘頭螄蜆,放入水中,雖極冗不顧;平日遇有生命,輒解衣割食買放,曾無退懈。

忽一日,謂家人曰:「吾當西逝,可集親友送我!」因集眾念佛,安然坐逝,異香經宿不散。(吳江鑒空師說)


三、念佛作福  擇吉往生

洞庭西山蔡坦如居士,妻甚賢良,持齋、念佛、放生、然燈,密作眾福,不求人知。

既病劇,謂坦如曰:「死固不須擇日,但世人俗見,謂修行人乃惡日死,亦所不便,幸為擇日,明日吉乎?」答云:「不吉!」「後日吉乎?」答云:「亦不吉!」乃曰:「吾不能更待矣!」「今日吉乎?」答云:「今日頗吉!」因即命取水澡浴,集親友念佛,正坐合掌而逝。


四、耄年斷葷  自在往生

吳城陸湛源居士,至洞庭東山吳鳳林家,其家為營素供。吳母時年九十四歲,偶至廚下,因問為何營此素供?婢云:「請陸相公。」又問:「陸相公年幾何?」婢云:「年五十四。」母驚嘆曰:「渠年五十四,便已茹素,吾年九十四,乃不斷葷耶?從今日,即當永斷!」子媳輩力阻之,俱不聽,仍設香燭,請陸居士作證。

越三年,於臘月間,忽謂子曰:「為我請陸先生來。」子訝問其故。答曰:「吾將遠行。」子問:「何往?」答曰:「兒何太癡,吾已九十七歲,安得無去?」遂遍集子孫輩言別,擇次日去。次日大雪,則云:「且俟天好方去。」次日又問:「天好否?」婢謬答云:「今日雪更甚!」則云:「更俟天晴。」未幾,見日光炤室,乃曰:「汝等詒我,速取我淨衣及取香水來。」

遂起梳洗、更衣、禮佛,並遙禮湛源居士,馮几端坐,命眷屬同時輕聲念佛以送之。許久,媳進茶湯,則已逝矣!


五、念佛回生  經完乃逝

泉州徐氏女,名細嬰,年七歲得疳,積病垂死。其父雨海為鳴磬,高聲念佛送之,息已絕,忽再甦,因為延尼僧,誦《金剛般若經》百二十卷。女安隱若無病者,舉家皆謂病癒,女獨向父曰:「兒暫假數日,聽經完去耳!」經完乃逝。

《見聞錄》參、耽誤大事

一、為妻所纏  再度生死


 
泉州張翰沖,丙辰(一六七六年)進士也,任金壇知縣。將行,取一日坐堂,忽有緇流徑詣公堂,語曰:「我與汝前生道友,見汝有難,特來救汝。汝可罷官,同入山學道,不唯免難,且出生死。」

張以為誕,緇遂歷指其少時事數種,皆妻帑所不知者。張乃駭愕,欲如其言,竟為妻子所阻。緇尋別去。

張赴京考選,甫至都門,腳忽生異癰,著靴不能脫,割靴調理,不癒而死。


二、出家延壽  耽俗早亡

余母舅金赤誠,守贛州。因入覲,歸家;夏感瘧症,隱几假寐。夢公署役人,環列其左,出家緇流,環列其右。復一老人語曰:「若本從出家中來,今能回頭,仍向此道乎?能,則尚可送汝老母;不能,則老母反送汝矣!」舅因思:「吾母已年八十有四,豈當反令其送我耶?」即應聲曰:「我當回頭!」聲未訖,役人遂散,乃隨緇眾梵唄而行,忽動孤寂之感,悲悔而醒。

異時,在陽山墓廬,為余言之,但以宦情甚熱,仍蒞贛州。未幾,陞袞東兵道。歸家,病三四日而卒,竟使八旬餘之老母,淚眼欲枯。

嗚呼!蠅頭蝸角,迷人心志如此,世出世法,兩皆負墮,亦可為青雲路上人作永鑒也。

《見聞錄》肆、唯心變現

一、念蛇成蛇  恨消蛇出

 又一居民索陳債,負債者嫌其太迫,即口牴之。彼含恨言:「如何負我物,而不肯償我,必為毒蛇噬之。」

未幾,患黃病,輾轉床席者年餘。負債人聞其病篤,因念云:「我本無心負彼,因彼態太惡故,謾相牴耳!今聞其抱病,我當償之。」乃備一本一利,並禮物四盒往謝。彼人喜甚,相留對飲,飲醉忽吐一蛇,厥病遂癒。


二、瞋積成蛇  瞋解蛇出

杭州鄉民,有田數畝,界在祝鄉宦田中。祝以勢力迫取之,民無可訴,誓來生作蛇相螫。遂得重病,命匠作棺,留一孔穴,匠問知其故,以白於祝。祝悔悟,輿民至家,還其田契,並與養病之資,民感泣,即吐出一蛇,霍然起走還家。(王元建居士,親知其事。)


三、受阻起瞋  變作蜈蚣

釋慈含與六湛遊野池畔,見二水蛭,次第變作蜻蜓,至第三水蛭出,六湛以草阻之,連阻三次,忽變作蜈蚣。



四、忍人菜茂  詛人菜枯

又一居民植菜,有鄰人齊根截去一疇,彼忍而不較,菜乃從根復生,茂盛倍常。次夜,鄰又截去一疇,彼不復堪,痛加詛罵,此疇所留菜根倍多,竟枯腐,無復生者。

 

《見聞錄》伍、侵凌三寶

一、  強污少尼  斷舌慘死

晉江許兆馨,戊午(一六七八年)舉人。往福寧州謁本房座師,偶過尼菴,悅一少尼,遂以官勢脅之,強汙焉。

次日,忽自嚙舌兩段而死。


二、調弄沙彌  嚙舌而死

晉江王某,以文名諸生間。攜酒飲承天寺,入藏經堂,見少年沙彌某,端坐閱經,強令飲酒,沙彌不從,復摟抱調弄之。

歸家三日,忽掌口自罵,家人不知所謂,半日嚙舌而死。


三、偷常住物  關帝割舌

高明寺沙彌岳弘,管庫事,侵剋大眾,無所不至。每於庫中,私造飲食,偏眾獨享,並偷常住豆米等,以供己用。
甫及一年,於元旦夜,夢關帝割其舌去,至初四,即大病濱死,乃惶怖無地,盡賣衣單,求眾懺悔,告辭庫司,病始漸癒。


四、懺期不軌  關帝截

高明寺又一沙彌靈灝,素不持戒。有瑞光上座,率清眾各出己資,結大悲懺期,灝亦預焉。正在期中,仍私行不軌,遂夢關帝截其首去。次日,即嘔血不已,重病數月而死。


五、伽藍護法  欲詐不成

安吉州龍溪菴釋了空,延覺海法主講《法華經》。因迎送之禮殷重,里人妬之,誘一無賴莫姓者,打法主一拳,眾僧忿甚,熟打莫濱絕。里人乘機,欲詐菴中,鳴官看驗,身無小傷,需食更甚,官遂不能擬罪。

逮輿歸俗舍,則遍身皆損,飲食俱廢。半年後,脇下尚流膿血,久久方癒,信伽藍護法之力,不可思議云。癸酉(一六三三年)春日過菴中,釋隱空親說。


六、醉侮經像  神責而死

泉州莊奇顯,癸丑(一六七三年)科榜眼,年少嗜酒。忽一日,飲於承天寺,醉後往藏經所,見有法師講《大佛頂經》,遂大怒,取案上經,擲地以腳踏之,又仆韋馱像於地。後數月,以腳踢一廝,誤中柱上,腳指破裂成異瘡,漸腫至身,楚痛異常,見韋馱詰責而死。


七、大士示夢  盜死獄中

台州府松門衛,有一居民,於崇禎辛未(一六三一)年五月,盜檀香大士像一軀,至天台縣,欲售於鄉紳張大素。張許價六金,民嫌其少,遂欲劈像作香鬻之。

時一皂役,先一夜得夢女人,稱苦求救。彼正妻死未久,疑是索薦,乃往西門店中買祭物,忽聞店內劈像聲,急趨入視之,恍悟前夢,因扭解至捕官所。其房亦於先一夜得夢,遂苦鞫之,自首從松門盜來,即申之縣令,以像歸張宅修理、供養。其人未幾,死於獄中。


八、焚殿惡報  身爛而斃

世廟時,吳城鄉紳陸俸,貪洞庭山西湖寺風水之勝,力謀吞噬,因本山鄒、陸二氏,極相抗訟,不遂厥志,乃放火焚殿。殿有古沉香觀音像,焚時香氣遠徹。後,俸得奇疾,渾身癢發,滾水灌之,次第爛盡乃斃,同謀諸人,並感惡報。


九、侵寺作墓  子孫死絕

神廟時,吳城鄉紳毛堪,侵天池寺作墓,將毀石佛殿為穴;天正晴朗,忽發厲雷,擊碎牌樓,堪懼,因不毀此殿,留一二香火僧居之,然大剎已廢。其年,子女孫媳等俱死,後竟絕嗣。


十、拆殿毀像  冥刑而死

吳城婁門內,有姓蔣者,自幼喜毀神像。崇禎癸酉(一六三三)年,拆其父所造火神殿為門房,毀神像以為薪燃之。冬忽頭痛,命家人鳴鑼集眾,眾既集,眼珠忽迸出,垂於鼻間,死而復甦,甦而復死,口唱冥府所歷諸苦,共經四十二日乃絕,合城人無不見聞。

《見聞錄》陸、冤鬼索命

一、前生殺婢  今生償命


 
泉州徐氏女,名三姐,年十六未嫁。忽得病,父母為覓醫,女垂淚告父母曰:「吾必死,無用醫矣!蓋吾前生,為某家婦,夫寵一婢,吾以妬故,謀殺之。今在冥官處訴,我當往償之,不得逭也。 」翼日遂死。



二、居官傷生  群鬼索命
 
        神宗時,有一南道,名王萬祚,管下巡江,居官最清廉,而性頗嚴急,捶楚之下,傷命良多。忽得病,衙中冤鬼數百,前後呼叫,同僚諸御史,往問之,無不見聞者。五皷,王竟不起。


三、劾死誤殺  冤鬼索命

神宗時,應天巡撫周孔教,以新陞侍郎,過家中。有屬官數人,皆修書,差隸往謝舉薦,隸在其門候,未得即通。

忽見一承差,持單紅帖,有「侍生石星拜」五字,門者急為傳進。周方宴坐,見之大驚,已而帖及承差俱不見。

周遂病劇,子孫環立。又見白布包首者三十餘人,突入臥室,訶之,則各以手持己頭示人,蓋斷頭鬼也,周遂卒。

考其故,石向為兵部尚書,時周為御史,劾之下獄論死。而三十餘人,皆周為巡撫時,以賊情誤殺者也。


四、子來討債  三寶中還

金龍川又一表弟,住滸墅關。生一子,常病。

偶父子同臥,頃有鬼攝父魂至冥府。冥官責云:「汝欠某人債若干,何久不還?」父答云:「我不識渠。」因喚出相認,即其子也,遂憶前世曾欠債事。冥官命曰: 「汝速於三寶中,為渠還卻。」一諾而醒,其子宛然在床,心倍醒悟。

後為作福延醫等事,計滿本數,子隨去世,母慟哭之。父曰:「不須哭也,此是索舊債者耳。」備述前夢,因相與奉戒修道,至今尚存。




五、謀財害命  為子討債

大傅瀛程玄偉生一子,名本大,習儒業,費其家產略盡。于崇禎辛巳(一六四一年),同族兄程天明往姑蘇,將本處祖屋,賣與其姪,得價僅數十金,俱被天明扣去,空手而回,不數日,遂抱鬱死。

止存一女,已嫁商家吳宅。女歸送殮竟,于途中見乃父魂,因附其身而歸,罵曰: 「天明,甚無情誼,令我抑鬱而死,今已訴於冥王,兼告鄉約程宗涵作證矣!我又於杭州江干遇故姪程寬,寄我要打姪婦吳氏十掌云:我止有一子,汝何不肯撫養,乃起異心耶?」

玄偉聞而訶曰:「汝在生時,破吾家事殆盡,今既死去,何故尚來作祟?」

答曰:「吾前世本為商人,汝為店主,見我財寶,謀奪我命,我今特來索債,但因汝任我揮霍,頗快我心,故恕汝命耳,何得以父禮責我哉? 」


六、忿殺三鳩  陰判償命

世廟時,休邑大傅瀛,有童子名程鎡,與同族弟兄,捉樹上鵓鳩,議定上樹者得其二,在樹下者得其一。及上樹取得三鳩,則樹下者皆取去,鎡追奪不肯還,遂併取擲殺之。

夜夢二青衣,執牌來捉,云:「有人命事!」鎡避走約二里許,竄入觀音大士殿中,見大士儼然在焉,二青衣亦追至。

鎡訴於大士曰:「我未嘗殺人,何為捉我?」

二青衣出牌示曰: 「是三鵓鳩相告,今須同去理會。」

鎡辯曰:「鵓鳩不過小禽,何足償命?況我本與彼約,彼人負約,致我生忿而擲殺之,則罪不獨在我也!」

大士曰:「鵓鳩若大,損犯禾苗,則汝殺之,其罪稍輕。今既初生,未嘗有過,汝今殺之,理須償命,況彼人雖負約,而致之死地者,實汝罪也。但念汝年幼,未有成立,因命二青衣寬其限,至十二年後,某日某時,再來追之。 」二青衣奉大士命而散,鎡亦遂寤。

至十二年後,鎡商於淞江,至期,忽自立於秀野橋下而斃。(以上二事,並程智用親見故說。)

《見聞錄》柒、墮畜牲道

一、不敬三寶  墮為雞身

姑蘇神堂巷潘奉巖親家,渾名盛老鼠。有一外甥居鄉間,盛往探之,甥欲割雞為饌,力阻乃免。

夜夢亡媳謝曰:「雞即我後身也!吾因不敬三寶,墮此異類,賴翁慈力,昨免刀砧。吾七年前,曾失一簪,在竹筧內,可令姑取之。」

盛既醒,遂索此雞歸家,果於竹筧中,尋得舊簪,夫妻皆大感發,同出家於普陀山。後其妻坐逝,夫亦善終。


二、不敬三寶  懺脫狗身

姑蘇周致和,賣藥為業。有一次媳歿後,附於妹身言曰:「吾不敬三寶,罰作狗身,日被廚下人打,苦不可言,幸速救我。」

父母問曰:「吾為汝禮慈悲懺法,汝得益否?」

答曰:「正仗懺力,將脫難矣。」

父母乃從周家取狗以歸,三日而死。


三、欠銀三分  作豬償還

南安縣山間,有居民夜起,見鄰舍有一人,驅一人入其門,其人不肯入,且曰:「吾僅欠渠銀三分,何得便入?」驅者以杖打之,遂入。居民頗以為怪,明早詢之,則鄰舍已生一豬,民復疑,豬所直不止三分!未幾,豬墮圊死,竟有一人,以三分銀買之,民疑乃解。




四、欠他五金  作驢償還

姑蘇金龍川有一妻弟,於南濠開麵坊。家人打驢,驢忽作人語:「吾欠汝老主人五金,故來效力,汝何得鞭我?」

家人大驚,以語厥主。主取父舊帳簡之,果得五金借票一紙;因取向驢前碎之,語曰:「吾已免汝!」驢遂躑躅而斃。


五、三牛還債  力有強弱

湖州府武康縣公差,忘其名。路值一男二女尾其後,行到鄉宦駱家,見三人直入駱門,心異之!因待至暮不出,遂問守門者索人,守門人以為誣妄,諍打不已。聞於主翁,翁悟其意,命各房查生產事,乃見牸牛新生三牡,一壯、二牝。即喚公差視之,三牛毛色,與所見三人,服色不異,方知三人,已為牛矣!復查其姓名,皆欠駱家租米者也。

後三牛既大,力有強弱,債多者強,債少者弱,分毫無爽焉!


六、夜聞豬語  屠夫改業

淞江海口有朱姓者,慣收大豬,宰殺為業。

崇禎己卯(一六三九)年正月間,至二鼓時,偶起登廁,聞人語聲,疑以為盜,執杖隨聲尋去,乃在豬欄中,作福建人語。

一云:「苦哉!我明日必當見殺矣!」

一云:「汝本當作豬七次,今已六次,苦將脫矣。我當作豬五次,今方初次,是為苦耳!」

其人本解福建鄉語,聞之大駭,遂棄惡業。(程智用親見故說)




七、黃冠三鱔  夢中乞救

釋復體訪知友,歸九華,夜夢黃冠羽流三人,奔求救命,旁有同衣詆之。次日,行路見一童子,手提三鱔,肥大異常,買放井中;旁有一釋,痛加訶罵,謂不宜放入於井,方悟夜夢,即此三鱔云。


八、石雞聞鐘  合掌念佛

九華山澗,多產石雞,形似蝦蟆而大,味勝家雞,每有上司過縣,必票取之。偶一夜,莊人以火照巖,舒手探取,被石雞咬住兩手,死不可拔。直至五更,聞寺鐘聲,石雞各似合掌念佛之狀,莊人乃得脫走。(以上二事,俱釋隆仁說)

《見聞錄》捌、現世惡報

子盜鄰榖  冥母受累

姑蘇陽山西王象橋,有居民夫婦,每至稻熟時,輒於鄰田中,搣取禾穗以自益。

忽一日,亡父母附於女身大詬曰:「汝盜鄰家穀,冥府乃督我搣己田中穗償之,兩手皆傷。不勝苦痛,汝何害我至此耶!」


二、受託負心  陰差追拿

乙卯科(一六一五年),浙省解元馮銓,因會試入燕都。

有一老人,止生二女,仰銓為名士也,拜而托之。

銓下第歸,帶至揚州,竟潛賣與娼家。媒來取二女,二女詬為誣誑,媒出銓手書示之,二女驚哭,遂投水死。

是夜,銓妻夢二散髮女子,從溝道入,一鬼從之,手持虎頭牌,有「速拿馮銓」四字,驚異而醒。

未幾,銓安隱歸家,妻相接甚歡。銓問曰:「我已下第,胡故歡甚?」妻默不言,再三逼問,乃述前夢。銓正經行樓上,聞說夢畢,身即戰慄,從樓墮下,七竅流血,悶絕於地。家人急扶起,喚醒之,乃具述負心事,言畢遂死。(舟中嘉興人說。)


三、侵匿賑款  父子繼亡

晉江姚某,其表兄徐肖浯,因年荒,捐百金賑饑,托姚經理其事,姚匿十數金肥己。後數日得病,自罵曰:「徐托汝賑饑,安得侵匿?致餓死者不少,今取汝償命。」遂斃,後二子亦皆餓死。


四、貪利埋蠶  報應奇速

天啟初年(一六二一),吳江桑葉大貴。有居民養蠶數筐,因計成繭所得之利,不如賣葉利多,遂埋蠶,載葉至湖州鬻之。

舟過太湖,有大鯉躍入舟中,民取而藏之頭艙。既至葉店,主人見葉上有血,詰問其故。

答曰:「此魚血也!魚尚在頭艙。」試取看之,則儼然一人頭矣!共相驚駭,更迫問之。

答曰:「實無他故,我自埋蠶賣葉,欲多取利耳。」

因同眾人至埋蠶處,掘地視之,復得一死屍,與頭相合,迺鳴於官,竟擬死罪。

嗟乎!業報為蠶,不免煮繭之苦,亦甚慘矣!況為微利而活埋之,並使不得盡一期之生,人心安在?宜其報應之甚速也!



五、孕食眾雞  群雞索命

泉州徐氏女,名悌姐,嫁後生數子。產中多食雞,所殺雞頗眾,後仍於產時得病,見群雞索命而死。


六、十年獵殺  自破腦死

孝豐縣監生楊龔,所買鳥銃八把,養獵狗數隻,隨處損傷物命。一日,欲往庄取稻,合家人俱得夢云:「十年造業,惡報至矣!」楊不信,復帶銃到庄,見野雞,以銃打之,誤中己頭,破腦而死。


七、網羅害生  死陷鐵網

泉州有賴姓者,家巨富,喜害生命。家中開一小池,以鐵網羅其上下,養鰍鱔魚鱉之類,用供不時飲食。後得病將死,諸子羅列床前,賴忽不見,遍索不得,乃見在小池鐵網中,則已死矣!


八、殺狗為業  狗鳴而死

晉江,有一無賴,忘其名,恒以殺狗為業,在興泉道街門邊溝側,屠狗無數。忽一日,自伏溝側,作狗鳴,數日乃斃。


九、殺鱔作麵  群鱔咬死

孝豐靈嚴寺釋自謙,未出家時,有友勞振宇,係江右人,在遞舖灘賣鱔麵,歲殺鱔數千斤,後移居德清縣,仍習前業。一日,以滾湯煮鱔,若有人執其手,不能蓋鍋, 群鱔帶沸湯跳起,攅頭匝面,咬定不放,振宇號慟萬狀,須臾鱔死方脫。不十日,振宇尋死。



十、弔獸為業  纏頸自斃

釋性戒,俗姓萬,有弟萬七,不事他業,專用繩索弔諸鳥雀及狐狸兔犬之類,屢勸改業不從。凡十餘年後,一夜臥牀上,以朽繩自纏頸,人莫知之。次早不起,方啟戶視之,已自斃矣!


十一、四羊合作  牴殺屠夫

又一人宰羊為業,亦於己卯年正月間,至鄉間買四羊牽歸。未至家中,僅十里許,四羊爭躑躅,觸倒此人,一羊牽其頭,一羊按其兩足,二羊上其腹,極力牴觸致死。(程智用親見故說 )


十二、逞怒暴死  隱忍息禍

和州有一居民,忘其姓,養鵝百餘隻。偶一日,鵝食其親鄰稻穀,鄰打殺其鵝至五十餘。民婦見之,始亦甚怒,次深思曰:「我設欲與成訟,力能勝彼,但須費數十金。計鵝所值,不及其半,且鵝雖死,亦尚可用,何必爭此空氣!又吾夫今已醉臥,設與知之,或起敺打,尤為不便。」遂命僮收拾死鵝醃之。

次早,鄰人忽自暴死,其夫醉醒,嘆訝其人無病而卒,甚為奇異!婦乃以昨事告之,夫深感曰:「設汝昨為我說,我乘醉力,必敺打之,不幾成人命乎?」乃集親友作證,拜謝其婦。(釋成泰說)


十三、刺鹿淚眼  己眼忽瞎

九華山有住莊人,好殺鹿。一日,率眾網鹿,見有老鹿,身斑異色,四圍覓之,鹿見勢迫,竄入莊家。眾復趕進,鹿跪伏,淚下乞命,莊人以矛,逆刺鹿目;鹿未去皮,而莊人眼,忽先瞎矣!(釋隆仁說)

《見聞錄》終

《現果隨錄》序

夫因之與果,猶形有影焉;形已有焉,則影必從焉。苟欲端其影,先直其形,形直影惡不端;若不直其形,而欲其影端,譬如揚湯而不輟火,雖欲其冷,無有是處,是我法門之通訓也!世典亦有之,曰「陰德」、曰「陽報」,此豈不我之所說「因果」者哉!世有一等不信因果,其陋尤甚,姑捨弗論云。

今茲戊寅,余寓黃檗書林,藤氏偶攜一抄本來謁余曰:「此《現果隨錄》,謀上之木,以布於世,可耶否?」余把讀之,乃知靈隱罷翁戒顯筆記。

戒顯師具德和尚,和尚為我天童門下之人,至其記我徑山費祖舍利一事,其言可徵也;又讀其述論(即按語),極讚念佛功德,則知蓮社中人也。通編但載所親聞見現業感現果者(指「現報」),他如宿因後報(指「生報」)及異熟(指「後報」)等,非今所取。

余謂罷翁一片婆心,不覺拖泥帶水,世出、世間有志之士,勿以其言淺近而忽之也。奚翅罷翁之幸!抑亦讀者之幸!是編與《自知》《陰騭》等錄並讀則可,藤氏刻行,亦何不可之有?

介石淨壽

《現果隨錄》卷之一

靈隱罷翁晦山樵 戒顯 筆記
凡現在因果,係親見聞者,皆入此錄

一、陳益修以力護關廟  大士賜目

陳益修,字玉笥,山東濟寧州人。為諸生時,見回回教門楊生花等,欲毀關帝廟,擴大回回清真寺,陳公力訟之,官得寢。

後癸未(一六四三年)春,流賊破袞州,生花等集千百眾,乘變團練回回兵,途遇陳公,以前忿呼眾捶擊,立斃之,且剜去其兩目,復矐以灰,擲屍於其舍。

陳公自見變為中陰身,止二尺許,守其屍。

中夜,忽見關聖降其家,謂曰:「我分中亦不在此一廟,只難為汝好心,致喪汝命!然汝陽祿還未盡,應有功名分,吾當使汝回生。」

陳曰:「感大聖厚恩,但吾兩目已去,縱回陽世,已是盲人,豈能復讀書,作舉士業乎?」

關聖亦沈吟少許,乃曰:「無妨!吾當請觀音大士來,必能賜汝目。」言已,便騰空而去,須臾復至,曰:「大士來矣!」

尋見大士,身披白衣,如仙姥狀,備極相好。關聖指陳公,代為乞目。大士微笑曰:「此極不難!」乃向空中一喚,俄見一天童子,手攜大筐籃,以荷葉蓮花覆上,大士揭開,乃皆眼珠也。即手拈二枚,令取酒一巵吞之,陳公強飲,咯咯有聲,戄然而醒,中陰形即隱,而陳君兩眶中,已得眼矣!

關聖送大士去,乃謂陳曰:「汝不必復思報仇,不久大清一至,此輩無噍類矣!明後年,汝當聯捷。」

果乙酉(一六四五年)舉于鄉,忽一人遺之書曰:「東畔方生耳,草頭八血全;一夕三人臥,門內隱八天。老翁成羽化,黑犬右人牽;耳邊絲亂墜,禾斗永相連。」益修不省意義,亟視其人,已失所在,牘背大書「陳益修關公默佑聯科」九字,始悟其旨;果中丙戌(一六四六年)進士,任戶部郎中,權關荊州。

後生花作亂,宗族十三人,寸磔於巿。

罷翁曰:此事,初聞之陳旻昭先生寓,余弟子顧伊人,刻之《武安王集》者也。次黃梅令徐長午亦曰:「此余姻親也。其事極確,無不目見者,但其眼珠微小,直視而光外溢,與平人稍異。」嗚呼!陳公以好心護廟,感此奇緣,大士以千手眼,轉瞽復瞭,神通廣大,海口難宣矣!神佛報應,速於反掌,可不懼哉!


二、  趙志清挂冠修行  先幾免禍

趙志清,山東人,以孝廉選河間府贊皇縣令,居官三年,廉明仁愛,萬民頌德。

忽一日,至凌聖功太守處告退。太守問:「何故?」

趙曰:「某以知宿世因緣故,不得不歸。」

太守益怪之問:「宿世云何?」

趙曰:「某前生,於某大法師會下,為聽經學者。法師有定力能通慧,余二十六歲以疾臨危,師謂余曰:『汝道力未堅,此去已入紅福,以未曾修大福,亦不能登甲榜,僅一孝廉知縣耳!然止許三年,若多一日,大禍即至矣!可急流勇退,入山修行,還得見我。』言訖遂終。自入出母胎,本性不迷,歷歷皆驗。今三年既滿,決意入山矣!」

太守勉白,直指公李灌谿住,不及放歸,旋有劉姓者,補其闕。未半月,賊至,城大破,全家被害。

罷翁曰:凌聖功,諱必正,余同里、同社友也。初以行人,選建昌太守,調河間府,任滿回鄉,為余說此事。李灌谿,諱模,字子木,長齋學佛,亦余道友,所言無異。


三、趙時雍施異僧一錢  便獲賢嗣

麻城西坂劉某,隨族叔劉伸至真定府固城縣為主文,曾密救二人命。

後闖賊至,城潰,縣令出走避難;劉君押其家屬回黃,途遇賊兵,被殺,其神魂返麻城,謁東嶽。

帝曰:「汝救二命,應得善生。」

帝令侍吏,訪城中之善門無子者,吏以「醫生趙鳳儀,號時雍」報。

帝令取善惡簿察之,見趙君曾淹死五女,法當絕嗣;又撿善簿,見某年於大雪中,曾施錢一文與寒乞僧,僧乃菩薩假裝寒相,試人者也。

帝曰:「此一錢功德甚大,應與其嗣。」遂遣劉君託生,臨行,帝語曰:「汝去九歲,當有孝廉贈汝妻,某歲入泮,某年補廩,一生享厚福。」

後趙氏生一子,纔出母胎,即叫云:「我西坂劉某也,東岳帝遣我與趙氏為後,已不必言。但吾生前,尚有產業借貸,彼此未明,速喚吾妻子來!」

趙時雍即請其妻孥至,小兒歷數舊逋,令妻子依券索之,分毫不爽。九歲,果為鄧孝廉婿,後功名出處,一如帝命焉。

罷翁曰:此事,余友梅惠連有紀事流布。戊戌(一六五八年)冬,余在黃州安國寺,患脾疾,甚苦!適張龍宇鎮臺,請趙君時雍在署,令整余疾,應手而愈。余問:「令嗣生下地即能言,真否?」趙君曰:「千真萬真!」余詢:「某名與字?」趙曰:「特為此故,名曰默,字弱言。而東嶽冥中種種公案,則皆豚兒口述也。」


四、徐成民身理陰司  刊行冥判

太倉徐成民,庠友季生之子,幼持齋好善,與友結社念佛。忽奉帝命,充冥官,從崇禎庚午(一六三○)年始,晝為書生,夜則判斷冥事。每日至夜分,中堂暗坐,體氣俱冷,兩眼上撐,呼鬼兩造,判決如流,音響洪厲,陰風颯然,左右耳旁置燈火,紙筆記錄,裒成大冊,題曰《婁東冥判》。九州管內,處處流通,判善惡報應,如照瞻臺,覽者不寒而慄。

罷翁曰:此余庚午念佛會友也。為人淳厚質樸,木訥寡言,除讀書外,止知念佛。忽受冥職,音吐高亮,一字一句,斬釘截鐵,固已奇矣!更奇者,三教典籍,從未寓目,一當對簿,則引經據史,出入佛藏,字字精鑿,真不可解。冥判中,有數則公案,出余手錄,文不加點,未嘗增減一字。如是者十餘年,成民乃作自言:「初為閻君分司,死去實受職。」此婁東昔年一大異事,今所目擊而身相與者也。


 
五、圓通師稟受大戒  頓脫無常

僧圓通,常熟梅里人,中年持齋。

忽奉閻君批文,命追攝生人。初至冥府,見頭門外,有一井亭,奉符者到彼,著皮襖、持大棍、戴虎面,向井一照,身即騰空,渡海穿山,頃刻千萬里,所攝人擐在棍上,肩而飛行,雖一二十人,輕如羽也。每五日一值班,圓通心厭之,百計求脫,未能也;乃出家剃髮為僧,依舊供職。

迨至於乙酉(一六四五年)冬,同慧天師至玄墓剖石老和尚座下,稟受三壇大戒畢,其役頓除,永不充追魂使矣!

罷翁曰:慧天師與余最為莫逆,亦梅里人,與圓師至交厚,親見其為,治無常十餘年乃脫。如來所制清淨大戒,為冥中所重如此,亦異矣哉!


六、朱綱魂遊冥府  論前世判事

嘉定一老儒,名朱綱,平生方正不苟,頗信佛老。忽一日,見二冥使來請,便相隨前行,至一大宮殿,知為冥府。

少頃,閻君打鼓陞殿,司門者報云:「東昌府知府進!」

朱君聽是知府,心遂不驚。上至堦,閻君下座相揖,賓主坐定。

閻君曰:「公在任時,判許昌弒母一案,得無過當?」

朱君一聞此言,前世境事,忽然現前。對曰:「許昌實不曾弒母,毒殺其母者,惡妻也。許昌外歸,一知消耗,即當黜妻,首官正罪,方是孝子。乃以情愛難割,含糊隱忍,猶同枕蓆。是雖不親弒母,而以《春秋》許世子不嚐藥,趙盾不越境例斷之,是與於弒母之甚者也!斷曰『弒母』,誰曰不宜?」

閻君首肯曰:「公言甚當。」乃揖令下堦,敕引遍視地府,方送回陽。

朱君由此,長齋修行,杜絕世事。

罷翁曰:曾見其子為父刊實錄,遍布道俗,請余作序,故知其詳。




七、隱圓師以禮懺放食  消解夙冤

江北僧隱圓,參學天寧,某年六月暴亡。母在泰州報到,膚已粘席矣!

將殮復甦,細言:前世曾作令某縣,自侵庫銀,嫁禍庫吏,復計殺之以滅口。吏恨極,訟之閻君,追攝對理。

冥君勸庫吏云:「彼既出家為僧,汝決意報復,何如以法力超薦汝乎?」隱圓承旨,遂立願三年,日禮千佛懺,夜放蒙山,以釋夙恨,吏首肯,遂得回生。

因乞一冥使,引遊地府,到一大會處,榜曰「補經堂」,中有數百僧道,乘光誦經,須臾復暗。

隱圓問:「何處所?」

冥使曰:「此陽間僧道,包攬施主藏經,雖得財而經未誦,故在此補也。」

又問:「頃刻即暗,何也?」

答曰:「以業力深厚,不許便使補完,故遲久光現,現而即收,使久處黑獄也。」

隱圓回生三年,酬願畢,復參學靈隱焉。

罷翁曰:天寧、靈隱衲子,屢向余說情事,皆同補經一款。世間釋道,視因果為兒戲,孰知陰中,一一不爽如此!與其久處黑暗地獄,不得補經,孰若乘此日月三光之下,為施主了此功德之為快哉?稍一捱排,噬臍何及矣!




八、碧璠毀如來衣鉢  頓縮一臂

麻城一富僧碧璠,曾捐百金,助村民築塞,保衛一方。徒無窮,欲受戒,璠不許。徒夜走至杏巖和尚處,稟戒而回,碧璠一見大怒,裂碎三衣,撲破瓦鉢。

當晚方睡,即見韋馱尊天震怒痛罵云:「汝是何人,敢毀如來法器耶?」立欲以寶杵擊之,璠叩頭求懺。

韋天曰:「念汝修寨有功,姑去一臂!」以杵輕輕向右臂一點,璠狂叫而醒。

數日內,忽右臂暗消,止長七八寸,手拳如小橘,懸肩上。至今師徒皆在焉!

罷翁曰:余師姪吼木,與璠鄰居,述其事甚詳!


九、張斌以念佛金錢  救主危難

寧波一小民張斌,住崔尚書廊房,業織蒲鞋,性好修行,長齋念佛。夜以蒲鞋剪下草鬚,念佛一數珠,即記一莖,裝竹簏中,每歲除夕,焚地藏殿寶庫內,已幾十年矣!

適崔尚書患發背死,至冥府,冥君怒目,數其平日過惡。

崔公曰:「能縱我回陽,一修福業,以贖罪乎?」

冥君曰:「汝所蓄,皆作業錢,此間用不著。汝租屋民張斌,反有金錢幾倉在此,能易一萬來,罪可解矣。」

崔曰:「但釋我回,此事極易。張斌赤貧,何以致此?」

冥君曰:「凡人齋戒,至心念佛一聲,此間即注一金錢;或又散心念佛一聲,亦注一銀錢。張斌至心念佛,以蒲鞋鬚記數,積有幾倉耳。」

遂放崔回陽,立呼張斌告曰:「汝陰府積有金錢,可兌一萬與我?」

張斌力言:「無!」

崔公曰:「汝以蒲鞋鬚記數,燒地藏紙爐者是也。」

張斌曰:「此誠有之,若果有用,但隨尊意。」

乃令書券,以實銀一萬易之,請僧焚券回向,崔疾漸愈。

張斌曰:「吾年已邁,無用此物矣!」乃以其銀,造一大橋,費幾千金;復建一菴,接眾至今,號張斌菴。

罷翁曰:余昔館錢希聲州侯署中,希翁昆弟數為余言此事。丁丑(一六三七年),余參天童密老人,亦曾過此橋,蓋確實非謬者。張斌以至心念佛,致令金錢積成倉庫;後又加以造橋、接眾,廣大福德,若能回向西方,決定高登不退矣!念佛利益,殊勝如此。惜乎!幽明相隔,世人不知,安得起張斌而遍告道俗也哉?


十、吳澆燭以念佛作福  剋期善逝

蘇州一小民姓吳,業澆燭,故以彰名。僦居婁門一屋,孑身長齋,晝夜念佛。以為人至誠,吳閶內外,數十大燭舖,皆爭迎。澆燭念燭係供養神物三寶,必念佛數聲,乃澆油一杓,一生如此。

年七十餘,忽語一至親,洽店主云:「吾積有薄貲,本為防老,今以念佛功成,至某日,吾即去世生善處,無用此矣,敬以相贈。」

主曰:「汝所積者,乃眾店物,非吾一家物也,何敢受乎?若必無用處,請為汝作福。」

吳君大喜,乃以匙鑰授主,令至所居地窖,取出約有千金。主為分給蘇州眾大剎齋僧,及菴院接眾處皆分惠。

作福竟,吳君如期合掌念佛,端然坐逝。吳門道俗送龕火化者,千萬人焉。

罷翁曰:此崇禎甲戌(一六三四)年事也。余館周恒中齋,其家僕陸君送龕回,稱述不已。此君與張斌行履相類,一生至誠念佛,末後皆作大福,或佛菩薩來迎,徑生西方,未可知也!


十一、吳叔寶以臨終稟戒念佛  蓮花湧現

太倉上舍吳叔寶,諱鳴珙,家貲殷厚,素好善,預放生會,然不甚通佛法。六十餘自言:「欲脫化。」忽沐浴,命延隆福寺印初法師宣授三歸五戒竟,大呼「出去」者再,合掌逝矣!

頃復開目,語妻兄王煙客先生曰:「吾纔發永絕塵世願,勇猛念阿彌陀佛,從床下躍出,竟是蓮花世界!自省平日何善乃獲此?世人努力!」

言訖,索水自照。中夜,恍然悟曰:「今生吳叔寶,前生徐和尚」,復大呼「快哉」而逝。傳有異香,發于室。

罷翁曰:佛法一也,然臨行發願,冥地念佛,功必烈于平時者,專與不專也;平時散心,念佛萬千,未必得力。屠者張善和,十念遂得往生;獵夫聞杈上鈴響,一聲稱佛,蓮花湧現者,何哉?蓋由死臨冥界,獄火在目,大怖切心,更無攀緣,更無審顧,驀然佛號一聲,如大震雷,如泰山崩,平時積業,不啻陰霾迸散,而累卵粉碎矣!尚何地獄不空,而淨土不現哉?叔寶,以僧轉劫,既有夙根,臨行又稟歸戒,勇猛念佛,蓮花湧現,無是疑者。世人努力,實乃至言也。庚午(一六三○年),余曾同叔寶,放生海印菴,王煙翁、奉常父子,皆有傳記,見聞最確。


十二、王建以誤攝回生  親述冥事

吳門王建,素行謹節。忽一日,無疾晝死,隨青衣至冥府,閻君鞫勘,係是誤攝,所應攝者,乃山東王建也。建由是得生。

出冥殿,見地獄黑焰蔽空,嘷叫聲如雷吼,三老僧跏趺大樹巔,每獄人痛聲騰沸,以淨水灑之,聲即停寢。建近前詢之,則觀音、普賢、地藏三大士也。

建與報國茂林律師素相識,見亦在冥府,袈裟杖錫如平時。

罷翁曰:建自有《回生記》,茲止撮大略。



十三、周秀才以卻暗中財  立登科第

明中葉,有周秀才諱某,素方正,家極貧,賃婁門韓家潭子屋一間。折舊竈,竈底方磚下得二元寶,妻大喜。

周君曰:「此不義財也,豈可得乎?」取筆書銀面云:「若是我的財,須是明白來。」竟袖至胥門外,登渡船,擲之中流而返。

舟子親見,立呼漁翁投之、摸之,漁翁藏銀別處,詐言不見;二人大鬨,訟之太守。太守欲加刑,二人吐實,乃押漁翁,立取銀至,見面有字,命貯庫。

是秋鄉試,周公竟中。舊例:本府小鹿鳴宴,每舉子有牌坊、銀百金置面前;書字銀二笏,恰在周君前,眾共驚異;後成進士。

罷翁曰:此所謂「明白來」也。周公,絕世迂闊,成絕世方正,使染指暗物,福澤定止此矣,安有後一段奇事乎?人人知科甲為大利,當小利現前,人人忍不過。嗚呼!周公迂闊,真大學問,豈易及哉!此周翼宣業師鄉友,業師,古君子也,累為顯言如此。


十四、顧宗伯以盡節被溺  彰顯前因

崑山顧瑞屏先生,諱錫疇,字九疇,崇禎朝官大宗伯。甲申(一六四四年)國變後,闔門悲慘,誓以死殉。父筍州翁自餓死,瑞翁復在溫州;丙戌(一六四六年)六月十六日,為同事賀君堯所害,沉之江。

華亭令張調鼎字大羹,公門生也,好請乩仙,忽瑞翁來降,大羹怪問曰:「老師何時登道山?」

乩曰:「吾於前六月十六日,被副將賀君堯害我於江中矣!」

張問:「賀與師何仇?」

乩曰:「老夫前世,乃天台一老僧也。因托鉢回,路逢巨蛇,以杖擊殺之,賀即蛇後身也。冤對相尋,因果應受,可語我兩兒,切勿報仇。」

張公立遣人至溫州蹤跡之,一一不爽。

罷翁曰:余己丑(一六四九年)秋,在吳中開元寺,硯友吳純祐承晤,余以其曾為永嘉令,談及瑞翁事。純祐曰:「此弟所身經而目擊者也。丙戌六月十六日,弟讌瑞老於江心寺,月夜話別。晨報,瑞翁被害,弟召募漁人捕之,無影響。當夜,夢瑞翁立水中,余急命掖之登舟。瑞翁曰:『余前世,為天台老僧,誤殺一蛇,今抵其命,承公厚意,營我後事者,以公前世係我徒孫,有方外一脈親故也。明日,但向某灣尋之,余即在矣!』早起詢漁人,果有其灣,一尋而獲,乃力助扶櫬歸崑祖塋焉。」純祐,諱國杰,庚辰(一六四○年)進士。後君堯入海,亦為人所殺!


十五、張儀部以持正罹難  神祐全節

太倉張受先先生,諱采,事母至孝。崇禎戊辰(一六二八年)未發榜前,有友夢會榜第三名,下註「孝子」二字。生平不甚信佛,獨信關帝,乙酉(一六四五年)元旦,夢帝送一「乾坤正氣」匾到家,公大喜,逢人說項。

先是州中豪傑吏胥,多結黨蠹民,公負性剛正,白於錢希聲州侯,案治其罪,群小銜恨,欲甘心焉!

是歲,五月十三,乘亂要劫公於路,擁至城隍廟叢毆,慘酷,血肉糜爛。有童子自外入,見城隍神以身翼蔽公,公僵仆不動。群小謂:「已死也。」命丐者負公屍,棄之小校場關王廟側。

夜分,廟中一僧謂同住者曰:「張公正人也。屍棄於此,恐有毀傷,吾等當舁還其家。」然無別物可盛,乃下一「乾坤正氣」匾舁焉。到家,以酒漿灌之,忽唇動得甦,調養不半月而愈,真神祐也。

明年捕兇黨,駢斬於巿。

戒顯曰:公係余諸生時業師也。素不信僧,獨敬崑山西寺空林禪師,謂是「真僧」。戊子(一六四八年)五月三十日,垂易簀命請至,語曰:「吾儒書都讀過,獨未留心內典,今命已垂盡,靜思佛法一著最妙,生死關頭,斷斷少他不得,惜無及矣!生平以僻見,反有口業,特請數僧禮《梁懺》,一為洗滌,懺完吾去矣,故此告別!」至酉分,問曰:「懺完未?」答:「已完」,遂泊然而逝。

嗚呼!師嚴氣正性,動思濟世,雖以忤群小罹難,然自此以後,絕跡人世,不入城闉,不面當事,遯于荒野,卒得全歸。焉知天不以此玉成其志節哉?平日雖與佛法無緣,而臨行悔悟,其言大善,豈非夙有慧性,現名士、宰官身者耶?昔顯頻侍師側,商榷古今文藝,極蒙器受,一談及佛法,便面赤責讓。及顯以甲申(一六四四年)之變,慟哭別廟,焚書出家,師卻極口讚歎。甫里許孟宏居士,請余闢梅花墅為海藏菴,師遺書獎曰:「原達以勝人,宜居勝地」。吾師乎!惡知他生後世,不為佛法中一大知己乎!周相與至深,悉顛末甚詳,附記於此。


十六、魏應之退念開齋  卒致縊死

崑山魏應之,居真義鎮,魏子韶族姪也。崇禎庚午(一六三○年)春,與子韶同榻寢,忽夢中狂哭,大聲念佛。

子韶驚問故,應之曰:「夢至冥府,見曹官抱生死簿至。余問:『我在簿否?』官曰:『汝別在一簿。』固索之,乃在縊死簿上,名下註云:『三年後,某日當自縊書寮。』余哭問曰:『我何罪至此?』官曰:『定業難逃!』問:『何法可免?』官曰:『除非齋戒念佛,精進修行,庶或可免。』」

遂語子韶曰:「姪從此一志修行矣。」

遂持長齋,曉夕念佛,精進者八閱月。後文社友眾咻曰:「此夢耳,何為所惑乎?」漸漸意改,遂開齋戒。

癸酉(一六三三年)春,無故扃書齋門縊死,屈指舊夢,恰恰三年!

罷翁曰:癸酉,余下帷子韶春祺堂中,應之時來聚首。忽一日,袖一宋搨黃蘇帖,贈余曰:「此舊館范長白司馬家物也。」余不受,應之固留余案。不三日,其子披髮蒙面哭報:「應之已縊死!」余大驚,乃售此帖與社

友顧仲莊,得二金,易棺與之,其大異事。




十七、王齋公失念賣齋  立致死亡

麻城東郊外齋公王君,長齋三載,忽染惡瘡,周身糜爛,痛不能忍,心生退悔。

一親友往問疾,慰諭曰:「公持齋人也,佛天當嘿祐汝。」

王君曰:「吾持齋三載,反招此惡報,齋有何益乎?」

友曰:「汝意不欲,此齋賣與我,得否?」

王君曰:「如何賣?」

友曰:「算一分一日,三年當得銀十兩八錢也。」

王君大喜,遂書券得銀,明日將破齋戒。

當晚,忽見二鬼使來,大罵曰:「汝以薄福,十箇月前,命祿已盡,以持齋故,延捱至今,今乃賣去,命算反透在汝身矣!」立勾攝逼行。

王君叩頭流血,求緩一夕,當退銀,誓復長齋。

急呼親友索券,友曰:「吾昨持券歸,便於佛前禱告焚化矣!」

王君悔恨立死。

罷翁曰:余丙申(一六五六年),閱藏麻城新禪堂,闔縣齋公來,言親見此事。


十八、福主神厭惡穢瀆  顯靈拽廟

麻城東宜州巿上,有一福主神甚靈。其廟向河,隔河巿人不知迴避,排數十尿桶,往來人溲溺,恰對廟門。

忽一夜,福主運神力,拽轉其廟,背河向野,至今稱「反壁廟」焉。

罷翁曰:不論僧俗,當修細行。凡大小便利,須擇隱處,或面牆壁,或傍竹樹,斷不可向三寶塔寺及大小神廟,即虛空、日月、星宿等,皆宜迴避,若恣意溲溺,獲罪無量。戒律部中,極論此事,觀「反壁廟」,事可悟詳。

《現果隨錄》卷之一

 

《現果隨錄》卷之二

十九、吳瞻樓修持登簿  瑞現西方

太倉吳瞻樓,晚年以家事付二子,篤修淨土,專注西方,不雜餘業。每日念佛幾萬外,經則大小《彌陀》,咒則「往生」,觀則西方,皆登簿冊,寒暑無間,如是者一十二年。

後七十餘,定課不減,西方聖境,累現目前,親見欑盒,每格下襯錦繡,上堆妙果,其架大如田一畝。床前,不時白蓮湧出,大如石臼,童稚皆見,乃怡然脫化。

子乾行,字潛;九孫禊凡;次子泰行,字交;三孫函白,皆以學佛世其家焉。

罷翁曰:此顯前母外王父也。其修西方,每日記課,似極拙鈍,而又著相登記,十有二載,長年不廢,卒以此而得成功。可知淨土一門,貴在積功累行,竟不必詳言著相也。


二十、弱菴師誤用階石  託顛僧傳信

湖州白雀寺弱菴律師,嗣蘇州報國茂林和尚。寺中建大悲殿,少階石,一施主潘姓者捐二十金,令完此公案;師以東圊未成,眾僧不便,權借階石作窖。

後施主來見問故?師曰:「吾已別作一好功德,再尋銀完階也。」施主甚銜恨!

後弱師遷化後,一沙彌忽發癲,主事者以芒繩縛之,反鎖一室。明晨,沙彌忽逸出。

人問:「誰為汝解縛關鎖乎?」

癲僧曰:「弱菴和尚也!」眾疑誕妄。

弱師旋附沙彌口曰:「他非誕,實我也。因我誤用大悲殿階石作東淨,冥府常以大石壓我,苦楚不可說。汝輩徒眾,速為我起石,淨洗供起,集僧誦《梵網經》,吾苦即脫矣!」

徒輩曰:「和尚何以附此沙彌乎?」

師曰:「虧此沙彌已癲,頭上無大光,吾得借彼傳信,不然吾受苦無期也。」

徒眾如命起石,並集僧誦《梵網經》,師乃去。

罷翁曰:余學人笑耶,在白雀親見口述,迨至武林,人人指為實事。


二十一、石氏豬託夢免殺  自投禪寺

黃梅石氏子,牧一豬,前二足五爪,因請道士作醮,乃以豬售與屠人,取貲酬道士,明晨將殺矣。

石氏之母,忽夢東禪寺六祖誡曰:「汝家所賣五爪豬,此殺不得者,可急贖回,不爾,有奇禍。」

母問:「師何人?」

祖曰:「我即六祖。汝家連日在我殿上作齋醮,道士無知,妄以三清像,蒙在我面前,汝還不知耶?」

母懼然而醒念:果有此事,方為歎異。

是夜,屠人亦夢一豬,身服人衣,謂屠人曰:「昨日石氏賣我在汝家,我非豬,乃人也。不信!看我前二足係五爪,汝殺不得者,可急急遣我還本主,送我至東禪寺修行去。」

屠人夢覺大驚,果不敢殺;凌晨牽豬還石氏,互相述夢,大為託怪,乃共語豬云:「汝既有靈,往任爾到何處修行去。」

豬即出門,望東禪寺投奔,並無人引導也。

主人鐵壁師命之曰「夢修」,今不論親疏,呼「夢修」即應,余乃為授三歸五戒焉。係甲辰(一六六四)年五月初三日事。


二十二、戴星歸失口誦咒  得免油鍋

蘇州孝廉戴星歸,諱吳悅,父宜甫,從兄務公石房,皆名士也。悅生而雋慧,父質其功名,于無業泐大師乩判曰:「此子以工部終身。」

及長,某年登賢書員,性癡狂,行多蕩撿,大不利于鄉黨,吳中呼為「戴癡」。既而受害者眾,羅其惡款,控之工部;工部鞠勘得實,加嚴刑,卒於獄。

忽本城某暴亡,家人以身暖,三日未殮,已而復甦,告家人曰:「速買一舟,吾欲往嘉興去。」

家人皆訝曰:「人雖甦而語帶邪,未為佳兆也。」

某曰:「吾並非邪,前在冥府,見一奇事,急欲往彼,一勘驗耳!」

家人問故,某曰:「吾在閻君處,見本城戴癡,適解至對簿。閻君見其惡款,盛怒!立命付油鍋,殿前平地上即湧一油鍋,獄卒叉戴癡下鍋,戴厲聲呼『南無喝囉怛那多囉夜耶』一句,油鍋迸散,復為平地,地上湧一蓮花。冥君謂獄卒曰:『此人惡極,法當加刑,然再誦咒,刑復不成矣。須訪一行惡之家,令他託生,自受報去。』獄吏奏:『嘉興一府吏,姓某者,三世為惡,適打醮求子。』冥君即敕令去投胎,限某時日生,吾去彼正其時矣。」

家人不得已,具舟持行至嘉興,果得其吏,適生子已三日,賀客填門,作湯餅會,與冥中限日,一一不爽。

所言「工部終身」者,乃斃於工部以終其身也。

罷翁曰:昔金聖歎館戴宜甫香勳齋,無業泐大師附聖歎降乩。余時往叩之,與宜甫友善;見其子,方成童,美秀而文,瞳如秋水。宜甫指謂余曰:「此子,他日必官工部。」而孰知泐師竟藏隱語耶!然宜甫篤信大悲咒故,其子亦童而習之,雖癡惡病狂,而冥府油鍋,卒以失口誦咒而免。嗚呼!佛法神奇,梵咒靈驗,真煩惱海中大甘露也。


二十三、武昌僧為菜害豬  江心招報

僧某,在俗時種園為業,偶鄰家一豬食其菜,怒以鋤捶殺之。後出家,住武昌北門外三官殿,夜夢一黑衣人謂曰:「我只食汝幾莖菜,便害我命,我今已變為虎,汝縱往天上,必報汝仇也。」

僧寤而恐,百計思避,皆非善地。獨東門外有龍蟠城,突出江心,壁立數仞,非舟莫渡,僧遂往棲止。

忽一日,早起出門望江,見一獸浮巨浪而來,意謂是牛也。近前矚之,忽躍起一虎,嚙其僧立斃,萬人皆駭。係甲午(一六五四)年除夕也。

罷翁曰:余住寒溪安國對江,適在其處,千萬人皆見。


二十四、王子房捨昭慶棟梁  大彰靈異

崑山王澄川先生,諱永祚,官鄭陽制臺時,買大楠木十餘棵回崑,中有三株最巨,長十餘丈。夫人吳氏,篤好佛,謂兒子房曰:「視有造大佛殿處,必捨此為棟梁。」乃浸在西關外漪園。

前大節鉞王公,欲造水車船,點兵丁取其木,初百人,增至二三百人拽之,屹然不動;王公不信,親巡至崑,點兵垂五百人拽之,復不動,王公歎曰:「此神木也」。

杭州昭慶寺,適建大殿及天湧戒壇,缺九架大棟梁,僧徒往子房告募。子房曰:「此先母夙願也,然王公曾數百兵拽不動,師能拽之,吾即捨矣。」寺僧遣四十餘人牽挽之,立行。今巍然架在兩殿,為西湖巨觀。

罷翁曰:子房在江陵護國寺,為余親述。余至昭慶瞻禮,不勝嗟異!


二十五、汪司馬魚頂金經  鏤板傳世

楚黃梅汪靜峰居士,諱可,受官大司馬,長齋事佛。偶舟次江潯,日色將晚,忽見萬魚頂一木匣浮水面,公命舟人摝起置於船頭。

一夜,蹴踏有聲,似有天人朝謁,心甚異之。早起,劈開木匣,乃一部篆書《金剛經》也。三十二分,每分各篆文一種,公立請書家洪公度摹勒刊板,自作序流通。以係龍宮物也,仍焚香頂禮,奉還江流。至今刻本流傳於世焉。


二十六、趙朝奉以羅漢帶回  因建大寺

休寧趙朝奉同伴走海洋回,忽熱病死,同伴棄之海山沙灘,揚帆徑返。

趙君被海風一吹,復甦,見海天浩蕩,四顧無人,乃撥榛莽,歷盤曲,上至山椒,忽見平處中有大寺,金碧輝煌,喜曰:「吾得生矣!」乃投寺,見異相僧四五百,懇求收卹,一僧引至廚下,令充火頭,一住數月。

偶問一老僧曰:「但見眾師早餐,至午齋都不見,何也?」

僧曰:「赴施主齋去。」

趙君曰:「弟子雖未削髮,為道人已數月,可攜我一齋乎?」

僧曰:「可。」

次日傍午,老僧招至僻處,告云:「我等皆羅漢也,汝有夙緣,吾帶汝去。」

乃令入褊衫大袖中打坐,立即騰空,大海波濤,聲甚洶湧,旋聞雞犬人煙,知是城郭。有一家,場聚眾僧,振鈴宣疏云:「奉為已故趙某府君,修齋禮懺,乃其子為父週忌追薦也。」

趙君動念曰:「安得一傳語,為家人知我尚在乎?」

老僧已知,語曰:「汝欲傳語乎?」

趙君曰:「諾!」

令出袖,置屋脊上,回頭忽失老僧。

家人驚見屋脊有人,梯視,乃朝奉也,一家喜踴。趙君雖喜,恨失羅漢,又極悲苦,乃畫海上寺圖,損資數萬,創一大寺,額曰「建初」。現在休寧城內,乃明初事也。

罷翁曰:余己亥(一六五九年)夏,曾至寺,見殿碑無數,主人惠文師留余齋,深悉顛末。


二十七、王御史建醫祖殿  得子免難

御史王珙,字大美,號長石,靳州人。官蘇松直指,初苦無子,以祈嗣請於先師三昧老人。老人適開建黃梅四祖寺,令創醫祖殿於正位,必保得子。公篤信,頓發肯心,乃獨力創建,備極壯麗,甲於楚。中殿告成,公旋得子。

又闖賊將破靳,忽一老僧,趺坐公門七日,公出見問:「何所募?」

僧曰:「不募別事,止化居士一門剃髮出家。」

公曰:「吾忝在官家,云何一門能剃削乎?」

老僧曰:「稍遲,大禍立至矣!」言訖,忽不見。

公恍然大悟曰:「此必四祖,現身說法也。」

乃聚青黑衣帳幃幔,盡製為僧帽,將百頂,一家老幼皆剃髮。忽報城陷,遁入城北隅四祖寺,全家獲免。

罷翁曰:此余四祖現前公案也。公建殿,本為祈嗣,乃一家九十餘口,因此得全。所謂買鐵得金也。嗚呼!能謂佛法無靈,而作福賺人也哉?


二十八、張封翁以還金厚德  子孫世顯

余崑山友,孝廉張鴻乙,諱立廉,曾祖虛江先生,諱邦憲,任雲南御史。其父初操一小船為業,忽一村翁來僱船,手攜一黃布袱。

問:「何往?」

翁曰:「余年老無子,止一女在某處。有田一頃,已變價,攜往婿家養老矣。」

到岸已晚,村翁遂去,舟返原處。次早掃船,見黃布袱在,手提甚重。

張公曰:「此昨老人養老物,性命所繫也。」

仍不遠五十里,艤舟到泊岸處候。至傍午,見翁杖而哭至。

張公曰:「汝物在,敬來還汝也。」翁大感,欲分惠,公不受。

生子虛江先生,登科甲,為顯官;孫魯,得乙丑進士,晉江令魯傳初任學愽,後亦居高位;魯唯癸丑會魁,歷任至八閩方伯。子孫蕃衍,所居地今名張浦。

罷翁曰:虛江先生,教養皆寄外家。初預童子試,有名,欲就府試,到舟別父曰:「已出案,欲往府。」父驚曰:「兒有何病,出汗耶?」其愿樸如此,附發一笑!


二十九、錢州侯請律師授戒  燭現佛像

己卯(一六三九)年,余初館州署,次年州侯錢希聲,諱肅樂,以催科勞頓,大發吐紅。忽夢一垂髮老僧告曰:「汝欲病愈,須受菩薩戒。」覺,請余垂問。

余曰:「現有三昧大律師,在崑山曇華亭,非奇遇乎?」

希翁急具禮,囑余敦請,余就道。

其夫人董氏最好佛,每日佛堂燃大炬數十。是夜,復燃燭懇禱曰:「若請大和尚授戒,夫病得愈,求現瑞相。」

禱訖,見佛前數十炬上,皆現蓮華佛像,螺髻面目,一一精細,經時不壞。

次日,昧和尚至榻前,希翁一見,驚喜曰:「此即夢中所見也。」為秉爐授菩薩大戒,病漸愈。

罷翁曰:希翁治婁五年,釐奸剔蠹,矯正風俗,為良吏第一。余教其兩弟肅範、肅遴,在署四載,請授外,唯坐禪禮誦,通體是僧,希翁間進一談佛法而已,現佛事,闔衛人親見,鑿鑿不誣。然三昧先師,晚年道行愈高,神屢顯異,如九江鱘魚觜馮大王、崑山金小乙神、梁溪城隍,皆現身乞戒,降乩傳示世人,不獨州衙現像也。


三十、葛朗玉父子刻勸善書施人  全家免難

崑山葛朗玉,諱錫琬,次子稚堅,同心行善,好刻勸善書布施,集《太上感應篇》、《廣疏》、《法華感通錄》,刊板流通。

己酉(一六六九年)七月初六,崑城破,父子俱匿後園草莽中,兵衝入搜索,獲朗玉,朗玉狂呼,稚堅憤思救父,從草間奮然躍出曰:「此是我父,切莫害!」

兵曰:「有金銀,即不殺。」

稚堅疾應曰:「有。」

引至梅樹下,以所瘞一皮箱六百金與之,兵感其意,反為守門三晝夜,全家六十口無損。

罷翁曰:初稚堅以二書囑余作序,余草就戲語曰:「喬梓有此大善,即有大難,無妨矣!」未幾果應。流通善法,功豈淺鮮?稚堅於危險中能捨身財,脫父虎口,不惟精誠,兼有膽氣,真至孝也。


三十一、孫學憲因羅漢回生  塑像豎碑

嘉善孫籀,字殿英,十二歲往嘉興府,預童子試,被叢人推門壓死。一晝夜,魂飛空中,經靈隱寺,過見十八番僧,以手牽挽,拽轉其魂,送還原處。夜半復甦,身在黃正廟也。

後登進士榜,到靈隱,見飛來峰、冷泉亭,宛如昔所見,乃悟番僧皆羅漢也。任山西學憲回,復至靈隱,適遇建羅漢殿,遂發心塑十八大像,並懸匾豎碑,以紀斯異焉。

罷翁曰:癸卯(一六六三)年,余先師具德老人重興靈隱,方建五百羅漢殿,孫公適至,見上梁,遂發心塑像。康熙丁未(一六六七年),余繼任靈隱,孫公復來懸匾,作記立碑,現嵌羅漢殿門側。


三十二、北高峰五聖募石柱助建  靈隱大殿

康熙辛丑(一六六一年),具德和尚鼎新靈隱大殿,少一石柱,無從購覓。

杭城屠居士名成鳳,夢峨冠者五人,降其家,語曰:「汝家一石柱,可施我?」

士問:「何用?」

神曰:「助建靈隱大殿」。

問:「尊神是誰?」

答曰:「北高峰五聖也。」

夢覺,到靈隱察探,果然其家祖遺一大石柱,在三板橋劉家園內,立施到寺。今殿之西南隅一柱,刻「五聖尊神勸助」者是也。


三十三、太倉水陸期中  神鬼顯異

乙酉(一六四五年),遍地屠戮,冤鬼充斥,婁東紳廉士庶,囑余超薦。

余就大西關外地藏殿,建大水陸期場四十九晝夜,後為淨土懺壇,中堂誦《華嚴》,下堂禮誦雜經懺,並作法事。
余夜分,親聞鬼嘯,一夕焚疏,群鬼歡踴出聲。

巿民葉華,字瑞芝,及庠友陶子安僕,俱以不淨,穢觸壇場,見神槌擊而卒。


三十四、崑山安禪菴地藏  懺期紀異

余哀愍幽趣,撰《地藏懺儀》,既成,友王周臣發心刊板,兼施百餘金,令就崑山安禪菴集僧修禮,薦室吳氏。

余以戊子(一六四八年)九月望日起期,張占三居士遠居張浦,隔二十餘里,絕不聞耗,預於十四夜夢至安禪菴中,見壇場嚴整,眾僧執爐禮懺,拜問:「所作何事?」

主僧答曰:「禮出地獄懺。」

少頃,便見無數罪人,皆破頭剺面、截手斷足、流血被體,數百近前,僧以水灑曰:「生天去!」罪人即騰空去,如是者數番。

占三驚顫,僧告曰:「汝當受五戒,方免此難。」占三即跪稟受,醒而大驚。

凌晨疾趨至邇求弟齋述夢,邇求曰:「今日安禪菴中,願雲師方起期,修禮地藏懺,非出地獄懺法乎?」

占三駭絕,立奔至菴,誓充勞役,終期不懈。


三十五、張邇求食葷感夢  齋戒圓期

崇禎戊寅(一六二八年)冬,余硯友張邇求,諱立平,請三峰大樹證和尚,於山北清涼菴起禪期。迎和尚進院畢,邇求回宅,偶食雞子、鮮魚。

是夜,忽夢至菴門,見龍天八部,青髮獠牙,種種異狀,五十六神大隊出門欲去。

邇求倉忙問曰:「眾菩薩何往?」

答曰:「吾輩,護道場神也,爾為期主,回家食葷,吾等不願護法,欲散去矣!」

邇求夢中叩首流血,苦陳懺悔,眾神復進。邇求由是終三月期,堅持齋戒。

罷翁曰:次日,余語邇求兄曰:「此龍天,因兄久興佛事,積有厚福,故示夢以完期也。萬一福輕,無以嚮應,道場必散矣,豈不危哉?」


三十六、龔爾茂以廣施勸善文  神降顯靈

龔璋,字爾茂,杭州籍,生長燕京。性好善,因曝書籍,撿得《梓潼帝君勸行陰隲文》,讀而喜極,即發廣願,刊板流布。為史部當該,因竭力印施,遍行諸省,不下數十萬紙;又轉展勸化,不數年,計至二百餘萬。

康熙元年(一六六二),於廳前印文處,晝見帝君綠袍玉帶,降在堂中。因畫像供奉,合京感動,凡有禳災、療疾、祈嗣、保壽,皆至其家許願印文,一經爾茂禱告,無不立應;乃至盲人復明、癲人頓癒、神像點首、枯樹重榮,種種異事。

罷翁曰:庚戌(一六七○年)二月,龔公以丁艱回武林,宿靈隱,親為余述,兼惠《梓潼報應錄》,備載靈異。


三十七、踈山大殿天王  兩顯靈異

撫州踈山白雲寺,為匡仁祖師道場,大殿上有多種靈異。

萬曆間,一僧中夜,在殿門外經行,香燈久暗,忽地大光,僧驀推開殿門,見泥塑散脂天王像立在傍剔燈;俟以天明,其僧指出:「是此位!」

又一孝廉,在殿避暑,帳帷天王前,祼形偃臥,夢一神按劍呵曰:「汝褻慢至此,不念是文星,當一劍斬汝。」

天曉,睜眼視之,恰臥在杖劍四天王前,孝廉蹜頸流汗,懺謝改行。

罷翁曰:余乙未(一六五五年)曾一宿踈山,隔十年,乙巳(一六六五年),以緇白固請說法,開建禪堂,知寺中異事甚眾。青龍山傍栽松,為祖師手蹟;龍王鑿石,成三大井;半幅袈裟,遍覆五峰,成白雲故,額「白雲寺」。永樂中,賜內帑建殿,大盜來劫,見四圍皆棘門,內列天兵;天明來探,空豁無影,乃歸心道本禪師,並捨賊船,助建大殿,今擁壁皆船板。坐蓮葉看經者,即賊像其遺跡也。


三十八、李銓部以造像獲嗣  始終守節

銓部李白春,號瑤圃,丙辰(一六一六年)進士,素不近僧,後三子皆夭。

父敬泉,就公第延華山三昧老人齋,公從屏後一望,驚曰:「此十五年前,見夢者也。」遂出,敘欵洽齋。

次問曰:「師能代某祈嗣否?」

昧老人答曰:「公家福力大,必作奇特大福,方有感應。」

公固請作何事?師曰:「華山大殿,方造文殊、普賢二大香像,約費二千金,公能成就,保得子矣。」

公諾,既施出一千四百金,師先為起一法名曰:「定智」。

文殊像方就,即生一子,乳名「智郎」,即今邠肇也。

罷翁曰:公自滄桑後,即杜門教子,不面官府,堅持一節。年近九十,忽見空中旌幢羽葆,儀從來迎,遂冠帶,怡然脫化。嘗語顯曰:「吾經亂破家,地窖所藏,搜掘殆盡,止有華山,所修薄善,是他門拏不去底。」又曰:「與其昔年有家無子,毋寧今日,有子而無家。」此皆公見到,而自得受用處也。


三十九、李伯馨心念殺人  卻為心鬼所殺

李夢桂,字伯馨,即銓部瑤圃公長君也。有門下客,號朱三鬍子,與僕輩通謀行事,伯公極恨之,欲置之死。

一日,以一名刺,命僕送縣,囑收朱三付獄,僕匿刺偽報云:「已付獄。」

又一日,以名刺囑討朱三氣絕,僕復偽報:「朱三已斃于獄。」

未幾,伯公病,日見朱三鬍子來索命,家人以先共朦朧,不敢言朱三尚在,日為禱神祭鬼,伯公眼中所見,卒不能解,竟被朱三捉死。

罷翁曰:佛經言:「一切唯心造」;又言:「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」。所以成佛成聖,皆由自心,縱墮三途,亦由自心。朱三儼然尚在,伯公所見復何物耶?曰:朱三雖生于家人之手,而已死于伯公之心。外冤可解,心冤不可解;外鬼可送,心鬼不可送。伯公以自心之朱三,作自己之冤對,竟至自傷己命,非一切唯心造而何哉?卒之伯公已歸泉下,而所謂活朱三者,方高冠大袖,搖擺街衢,不令人千古絕倒耶?祖師曰:「莫教心病最難醫。」所以,儒者慎幽獨,禪門絕滲漏,為修行第一要著也。


四十、久病翁喜還夙債  頓去心蛇

明太倉一周孝廉,以家貧不能上公車,鄰翁富,以百金貸之。後孝廉成進士,授京官,多年不還鄉。鄰翁罹橫禍,家道耗盡,因成病,久臥床褥,思念貸金,心銜恚恨,病久不能舉火,恨益篤。

後周公回里,忽憶前事,問家人:「鄰翁在否?」家人具言貧病狀,公蹙額曰:「是吾過也!」立以原銀,外贈百金,賚至床前,病人一見喜極,咯然吐出一蛇,病頓霍。

罷翁曰:余至友惠大師,從吳門歸崑,泊舟真義時,秋水澄徹,見河底一小蝦麻蟲作水漚,泛起至水面,一爆即成蜻蜓,連爆數箇。次見一蟲泛起,師戲以青蘆一頂而下墜;又努力泛起,復一頂而墜;連頂三次後,此蟲竟不泛起,乃橫爬上岸,爆出便成蜈蚣。一念心毒,形骸立變,真絕異事。《楞伽》云:「眾生心識,有不思議薰,則有不思議變。」鄰翁以恨久而成蛇;水蟲以毒極而立變,皆心識中不思議事,所謂性具也。惡既如此,善亦復然,《華嚴》曰:「初發心時,便成正覺。」不於此可廓然大悟乎!


四十一、馬給諫以禍虧齋素  竟歸神道

平湖給諫馬嘉植,字培原,甲戌進士,操行清正,內外淳潔,奉差任外。時因某衙門解欠糧陳明甫二吏至,囑扑死,馬公從之。

九日掃墓,忽見二鬼陳冤,馬公曰:「此某臺意,非我也。」

鬼曰:「此罪我二人,偶為替身,原非本犯,若老爺賜一駁問,我即辨明,以雷霆之下,不容置辨故,負冤而死。今我二人雖不敢索命,老爺不久亦當謝世,為浦圻城隍矣!」

馬公聞言,大惡之。遂持齋戒,禮雪竇石奇老人披削,法名「行且」,號「僧祥」,清淨修持已十二年。時寄靜東湖化城菴,與主人慈岸師友善。

忽一日,以小恙食雞子,夜分,復見二吏現前告曰:「老爺以破齋素,勢不能留,某日當赴浦圻矣!」

馬公悔恨,至期,目見候吏而逝。

罷翁曰:馬培老沒為明神,似非墮落,然其素志在乎出世故,聞信苦修,何期齋戒不終,復歸神道。信乎!修行當矢志鐵石,斷不可行百里而半五十也。

《現果隨錄》卷之二

 

《現果隨錄》卷之三

 

四十二、錢伯韞以老年學佛  竟得西歸


 
大倉錢炳,字伯韞,生平極淳善,以明經授毗陵學博,七十餘,陞富陽令,慈恕越格。

一日,鞠一大盜,盜詐言:「冤家誣陷,向公求活。」

公作色曰:「汝焚燒人屋,劫殺無算,法應抵命。」

盜奮然躍起,攫公案錫硯,向公胸一擲,公痛仆地,群吏攢盜毒毆。

公蹶起,一手摩胸,却一手止吏云:「莫打,莫打,我這裏不疼矣!」聞者絕倒。

後返里,篤志修行,日誦《金剛經》,加以箋註,深得義趣。

臨終,心遂靈通,草自祭文及偈頌,命取清涼水快飲,洗蕩腸胃,問:「清涼水在何處?」曰:「放生池水也」。
取至,飲訖,合掌曰:「我以佛力,徑往清虛淨界矣!」熙怡坐逝。

罷翁曰:公,余父執也,彭城一門,皆余世好。余甲申(一六四四年)聞變出家,公亦歸田學佛。至太平菴,下問佛法,示《金剛》註解,極其篤嗜。臨行灑脫,且有異徵,非一生行善,末路修持之明驗乎?孫三錫,己酉(一六六九年)復雋。天之報施善人,不爽如此。



四十三、黃攝六篤志西方  剋期善逝

大倉黃攝六,諱翼聖,字子羽,素為蓮社中勝友;雖貴裔,博學修潔,篤好雲棲教,一門精修。以薦辟宰蜀之新都,治民以慈,惠聲藹著。相傳飯僧縣堂,躬行匕簋,布嚫施,繼以膜拜,聞者怪之。

後獻賊寇西川,所過屠戮,尸骸山積數千;僧感公德,誓登城擊板念佛。中夜,佛聲震天,獻賊怪問故,土人答曰:「以黃知縣平時好善飯僧,僧為打板念佛,以守城也。」賊誡勿擾,寂然而過,雞犬不驚。

後歸田,堅修淨業。己亥(一六五九年)陽月,疾稍亟,余與其內兄王烟翁,衝寒過其廬,則四壁張彌陀像,為西歸計矣。乞余丙夜授菩薩戒,余為極談唯心淨觀。攝公曰:「吾神明愈健、誓願愈堅,自信生西方必矣!」

次晨與言別,剋八日必行,屈指果不爽。

罷翁曰:人盡以公縣堂飯僧為怪!己亥(一六五九年),公東歸,余晤於其弟颺先兄齋,問:「公堂飯僧信否?」公曰:「此余常行,不足異也。」竟以此免賊難,非現在因果耶?一生篤志西方,終能剋晷不爽,蓮臺高步,復何疑哉!




四十四、王奉常以累世修積  科第蟬連

大原先文肅公王錫爵,號荊石,明神廟首輔。雖貴顯,終身不二色。其立朝鼎望,建儲元勳,載在國史,茲略紀者,居鄉一二逸事也。

公為人謙恭溫厚,獨御下以嚴,好朴素,不許僕衣紈綺;或僕輩與人爭毆,進前膚愬,公必曰:「相府一犬,人猶別眼視,況人乎?」必先責僕。

公好植菊,多生千餘本。偶一里人,向園丁乞菊,丁曰:「明日來」。明日人入園,適公低頭對菊坐,其人不知,驀拍公背曰:「老伯伯,昨日許我菊花爾。」公抬頭,人驚仆,公慰諭曰:「莫驚!莫驚!」令童子取幾本送出,其厚德如此。

梵字無大小,皆書額護持。晚年,命工以金銀汁畫大士像,手書《心經》在上,施人供養,不記數。子緱山先生,諱衡,亦榜眼;孫奉常烟客翁,諱時敏,篤奉佛教,增修世德,儉歲首倡糶官米,兼煮粥濟民,請瓶 窯聞谷大師至婁,創興佛法。

孝廉陸允升,字子就,夢至一大寺,六人挑豆至,黃豆中雜以蠶豆,老僧曰:「此皆烟客翁前生所積善業也。大善記一蠶豆;小善記一黃豆,凡六擔。」子就遍告,人無不知者。

今子九人:次子揆,第八子掞,次房孫厚初,皆進士,一門厚德,榮盛未艾。

罷翁曰:煙翁全福,世所希有,堅修亦復希有。每昧爽,即盥嗽禮誦,聲琅琅達戶外。嘗語余曰:「吾十七歲持《金剛經》,至今年垂八十,未嘗缺一日。每日持誦有定課,皆用鈴記。」非夙世勇猛修習,乘願再來,能有此?余與煙翁,蓮社同事四十餘年,知之最深也。



四十五、譚憲卿創大悲壇祈嗣  立生雙璧

常熟譚憲卿,號扶風,家頗厚,年過壯無子,合族聲言:「欲來析產」。憲卿大恨,立誓曰:「吾寧修捨到赤貧,決不為若輩分析」。

乃齎五千金欲興大悲懺壇,卜地至玄墓,見梵天閣後,地敞面湖,景致絕勝;乃陳願于剖石老人,老人許之。遂以香泥築地,創成精灑懺壇。壇就,隨懺師禮四十九晝夜。

是年回家,側室生一子,衣胞皆白。元配某氏素不生產,亦發心捐千金,建一白衣閣于玄墓,立願云:「若我亦得生育,即大士有靈矣!」未幾,亦生一子,胞白如初,今伯仲皆遊泮焉。

罷翁曰:丁亥(一六四七年),余侍瑞光、玄墓、靈隱三老和尚,從三峰過虞山扶風設大齋,見其二子。居民一見皆曰:「此普門大士求來子也。」


四十六、先府君以精虔事佛  屢感奇徵

先君,諱夢虬,字開雲,號闇修居士。

幼遊泮,初不甚信佛,以前母吳氏勸誘,忽夢巨身佛放頂光,光中復現悉達像,為先子授記,由是篤信。

館海濱陸鰲峰居士家,立誓結壇持咒四十九晝夜。期滿之日,中夜,面像持咒,忽見大士像走下座,近身,以手遍身摩按,手到處骨節如火;摩竟,熙怡笑語云:「不須這等苦節勞形。」復點指云:「到某時,吾遣某星來佐助汝。」仍步上香案,從此文思湧溢。

又一夕,夢關聖左手持紅箋,右手以指作寫字勢示之,先君初不解何意。次日,進雙鳳關廟,見正面橫枋無額,悟曰:「得非欲我作贊,懸此乎?」卜筮得三聖,遂歸。張帝君像,焚香祝曰:「若聖意在贊,乞助我文思。」纔搦管,若有神助,不寸香許,走筆立成,文不加點。合鎮驚異,乃醵金作匾,盛儀衛鼓吹而昇焉,實萬曆戊午(一六一八年)聖誕也。贊錄於左:「瞻仰帝君,堂堂丰致,想當年,偃月刀頭,轟轟意氣。何曾習定參禪,妙證菩提?何曾鍊氣凝神,胎仙沖舉?如何卻嚌高真位也?只是一片剛心,終身持到底;一句盟言,終身踐到底。更不知怖死貪生,畏首畏尾,所以志欲吞吳滅魏,只為孔懷兄弟,直至殉國捐軀,赤心不毀。到如今,精英照耀,日月經天;浩氣充塞,江河行地。這便是曲能有誠,誠則明矣。噫嘻!忠臣孝子,義夫節婦,何代無之。曾見有異姓同胞,矢心不二,如 大帝立箇千秋樣子,令後人景仰歸依,齋明承祭,效學桃園結義,畢竟誰人能繼?洋洋如在靈爽,徹人肝肺;歷代褒封、普天崇祀,未足展下民之志。我 聖天子寵眷綦隆,禮文殊異,上徽號    三界伏魔大帝。」

男戒顯曰:先子一生,內外剛方,不欺暗室,塵視功名,篤嗜佛仙;修持四十年,至六十六,無疾脫化,面發紅光。非內力有得,其能然乎?所著有《三教真詮》《出世先資》《荷亭談道》《金壼平說》等集。




四十七、上天竺鑄銅像大士顯靈  自賜黃泥 

己酉(一六六九年)夏,余受同社一許友託,董鑄上天竺觀音銅像。五月十八日,命工易仲華起手作胚胎,苦本山無黃泥,從數里外貿得二擔,心甚憂之。二十日後,忽狂雨連澍,大殿東上白雲房,有樓五間,上臨危崖,忽裂開二大縫,獻出黃泥,勢欲崩墜。本房仰峰師急呼:大殿取土千擔!樓得免壓。而鑄場胚胎爐竈等,充然足用矣!像成,端嚴妙麗,絕類滅塑,萬人讚歎,現供大殿側座焉。


四十八、金谿縣青蛙使者  顯異寶跡

撫州金谿唐,置縣初,便有一神,現身為青蛙,稱「青蛙使者」,至今顯靈。其形頗巨也,紺綠身,負七金星,有圓爪,不類凡蛙。今在水門廟,每端坐一小榻,受人禱祝,但降福,不甚降禍。有相犯者,但多化蛙,亂集頭面、或袖中被裏,使人警覺。時遇兵丁,剁作二塊,立成二蛙,投入沸水,蛙遂滿鍋。嚴冬日,入淨水碗洗浴;隱顯不常,多寡無定,靈非一。

罷翁曰:余以九江文燈巖道翁說,丙午(一六六六年)春仲,從踈山留心往訪。初至水門廟,蛙不在,七日後方歸。主僧復初盒而示我,余置左掌,為說三歸五戒,寂定不動;說竟,走豎壁如飛。因贈詩曰:「繡谷初分壤,天蛙早賦形;一多難定數,隱顯自通靈。銀榻傳千變,金精迸七星;欲知神跡異,今古水門青」。




四十九、黃州安國寺張真君  憑小卒降筆

黃州南門外安國寺,舊有睢陽張公祠。正德(約一五六年)初,太守盧濬毀神祠,誤暴公于烈日中。太守一輿卒,目不識丁,神附其口,罵曰:「爾以我為何人,敢爾肆傲耶?」命具楮墨,走筆書云:

「皇天生我兮男兒,君王用我兮熊羆;力拔山兮風雷,氣貫日兮虹霓;月正明兮拔鎗捋劍,星未落兮擊鼓掀旗。搗賊室兮焚寨,臠賊肉兮充饑;食馬革兮既盡,殺妻妾兮心悲。誓為死戰兮身披鐵甲,願為厲鬼兮手執金鎚。亦莫指我為張儀,亦莫指我為張飛,是張巡兮在世,與許遠而同時。在東岳兮押案,都統事兮陰司;侍蓬萊兮殿直,任酆都兮獄推。景佑真君兮人間封爵,忠烈大夫兮天上官資。謾濡毫而染翰,俾世人兮皆知。」

太守賭此靈異,慚愧惶懼,具牲腥鼓樂,拜而舁神歸座焉。

罷翁曰:余庚午(一六三○年)六月,在江陰科試,親見一友單裙紗袿,媟慢睢陽,被神擊死。真君奇忠異烈,日月爭光;猛氣精英,金剛不壞。謂神明而可侮慢,豈智人也哉?


 

五十、徐亦史捐財惠民  隨獲美報

余友徐亦史,諱籀,癸酉(一六三三年)孝廉,授黃岡令。蒞任次,遭民間回祿,火後躬往編戶點名,及二千家,遂罄家中所挈二千金散民,搭蘆蓆棚,暫令棲止。

未欠徵國課四千金,入鞘在衙,明晨起解。大盜知之,夜統五六十人,從城頭突入衙內,斬劈箱篋,蕩無所有,以響應賊遁。

次日,呼解夫進衙,銀乃在堂前露地,以廬蓆覆蓋,盜不知也。

罷翁曰:次日,余語亦史曰:「公得保此四千金者,以前日捨二千金與百姓故也。捨一得二,既獲對合,復不損官箴,非現在報應乎?」亦史笑而頷之。又曰:「前捨銀與民置蘆蓆,而此四千金即以蘆蓆得全;造物機巧,明明示人如此。」


五十一、俞春蛟以飯僧免回祿  增修福行

杭州俞春蛟,因祈嗣,立願齋僧十萬八千齋,至四萬便得子。

某年,城中失火,延燒四五里,火已逼其門,四僧來索齋,俞曰:「家將煨矣,何暇作齋?」

僧曰:「但去炊煮,我為汝守宅,保無事。」

俞從之,飯熟,僧已去,反風滅火,竟得無事。俞大感歎,復立願齋十萬八千。


五十二、朱君以僧預為作法  火難得全

朱居士,亦杭人也,以母好善,飯僧無虛日。某年一僧受齋,次索二碗,點書字在內,卻對合封函以授齋主,命供家堂:「待有難過,方啟。」

一日,杭城大失火,獨朱舍得全。事過,憶僧語,開碗視之,乃下一碗書「火」字,上一碗書「水」字也。


五十三、蔣素公以續菩薩指  獲薦賢書

黃梅東山五祖,係是肉身。楚中初亂,兵丁蹂躪上山,一兵,欲驗肉身真偽,妄以刀斫下一指,兵下階,隨顛狂自殺。

指久失,忽為一村媼所得,以示文學蔣素公,諱文素。公以重資易之,命漆工仍續上,完好如初。

壬午(一六四二年)秋,忽夢五祖謂曰:「念汝有續指之功,令汝登鄉榜,當在八十名也。」已而果然。

素公由此篤信佛法,力行善事,修建平政橋,勒宣聖石像,刻《金剛經》印施,路口建亭施茶,種種功德,在人耳目。

罷翁曰:余辛丑(一六六一年)初,移笠黃梅四祖,素公闔門皆來歸依;住破額七載,甚得公力,因備悉公行事。


五十四、尹宣子以難地禮懺  竟得生全

嘉魚尹宣子,諱民興,號洞庭。祖太僕卿,諱相父,因無子,廣興福事。夢上帝付一僧為子,隨行至中途,僧頓足大悔曰:「吾苦修幾十載,本期出世,乃竟墮紅福耶!」決然欲返,尹公苦言勸諭乃止。

未幾生宣子,中戊辰榜進士,初授涇縣令,考選兵部職;方因彈劾宰輔,奉旨收付詔獄。

公見生死呼吸,心懷危懼,乃拉友十二人,日夕懇禱禮懺,以祈佛佐。餘同難者,或放浪樗蒲,縱意飲啖,反笑其迂。

後屈指,禮懺諸公,一一昭雪,蒙恩釋放,餘笑者多不免焉。

罷翁曰:洞老與余頗稱莫逆,初晤武昌寒溪,次迓余至赤壁菴園,同郭些老住數日,講論佛法。此二事,皆洞老口述也。又倪撲老,諱嘉慶,因工部詿誤,亦在獄。公日夕精虔,頂禮大士,禮懺誦經,滿壁忽繡出蓮華,不久得釋。後出家浪杖人座下,主席青原,號嘯筆和尚。信乎!佛法廣大,慈門能悲救苦難,真呼之而立應也。


五十五、張鎮臺以韋天示夢  安國重興

三韓張龍宇,諱大治。協鎮黃州時,忽夢一坐相韋馱,持杵語曰:「汝住華房,我反住茅屋,速蓋殿與我。」
張公問:「菩薩何處?」

韋天曰:「安國寺」。

覺而立督人詣安國,尋至廚下,果有坐相韋馱在茅屋中,傾側欲倒,大為驚異,立發五十金蓋殿。寺在臨皋街,係蘇子瞻習靜處,頹塌已極,張公曰:「神既示夢,數當鼎興。」

余時開法武昌寒溪寺,公躬造,堅請重興安國。余以戊戌(一六五八年)秋經,始創建殿堂,成大禪席。

考之古誌:南唐時,捨宅建寺者,名張大用;今來復興者,名張大治。知必前身、後身也。余因裒《臨皋唱和集》,表明斯異焉。

罷翁曰:公總鎮崇川,因一大士像海上浮來,甚顯靈。公請至南郊,復鼎興壽安古剎,創殿堂、浚池沼;後築金鰲山,成大名勝。非乘夙願力,何能所至蔚建寶坊如此?余臨皋贈詩曰:「不因夙搆空王寺,安得來參老將神。」又崇川贈曰:「臨皋已創江天寺,海國重開水月堂。」皆實錄也。


 

五十六、二人敬慢關帝  榮辱異報

太倉衛汪指揮最善射,施百戶最不諳射。某憲臺素嚴暴,巡方至州,施君憚之,乃具牲牷酒醴,乞神力于關帝,止求中二箭,以免責辱。方禱告,汪指揮猝至,大笑曰:「為甚白日見鬼乎?但以酒肉請我,我教汝射,百發百中矣!」言訖,即亂取神前酒肴大噉,侮慢而出,施大惡之。

及憲司下操場,汪首出射,三連發,皆風吹斜,不中,方寸遂亂,全圍皆脫;施信手射九矢,皆中。施受上賞,汪綑責六十棒,幾斃。

罷翁曰:此今婁事也,父老傳之最確。


五十七、張其光違夢烹鱉  貪饕致死

孝廉張其光,蘇州葑門人,素好食甲魚。

崇禎丙子(一六三六年),登賢書,夜夢一黑衣人,乞命曰:「明日吾到汝家,必祈救我,不捄有禍。」醒以語妻。

妻曰:「姑俟之」。

適一佃戶捕得一巨鱉,狀如鍋蓋,縛以稱賀,其光見而狂喜,妻諫曰:「夜來所夢,或此是乎!」勸放之。

其光曰:「物靈則能托夢,此蠢物也,焉有是乎?」

立命烹之,盛三大碗,其光一口悉餔之。當夕遂破腹發瀉,不三日,瀉死。

罷翁曰:伊與余硯友鴻一張兄,同年親見、親聞者。茂年孝廉,竟以朵頤喪命,良可嘆惜!




五十八、王指揮以惡性為蛇  隔生餘報

太倉衛指揮王二,初生下盆,即能言隔生事。言:前生係山東某府大鄉官公子,家累巨萬,最好施予,廣積善果,但性兇惡,捶殺僮婢無數。

死見閻君,罰於金陵聚寶門內城磡下為蛇。身既大而性不昏,厭惡欲尋死,乃夜以身橫城門下,五更城啟,為眾車碾爛。

蛇魂復見,閻君曰:「汝蛇報未滿,何得自尋死乎?當再為蛇,抵除夙業。」

余叩首哀籲,懇陳不願。閻君曰:「汝卻作得有福,當受福報,惜以惡性,定業未消。」

余又懇苦求免為蛇,閻君曰:「也罷!只得帶餘報去。」

乃命託生太倉衛為指揮,家亦豪富,但胸前有一蛇皮,班剝膩滑,長七八寸,闊二寸。每至暑月,腥氣逼人,滿座掩鼻。時令家僮,以盆水頻頻揩拭,慚恨切齒。後兄死,得襲職,州人稱「蛇皮王二」焉。

罷翁曰:此余先君同時人也。時時援此以示訓誡,故童而習之,顛末甚悉。佛經備載,眾生性習愚黠,面貌好醜,悉係前業,豈不信哉!


五十九、漢口屠人不聽僧勸  立招慘報

漢口僧,號弘戒,專化人放生。

一日,遇屠者肩擐一犬,僧苦勸買放,屠者堅執不允,乃語云:「汝與狗夙世冤業,吾不能救也。」合掌禮屠者三拜。

是夜,屠人宰犬,手舉下鍋,忽沸水濺心頭,爛七日,洞穿而死。漢口人感動,遂醵金建今放生菴焉。

罷翁曰:余往來漢上時,寓此菴,知其開山緣起如此。


六十、高郵豬遺身換蓆  始終還債

高郵三垛鎮一村翁,養一母豬,生育甚繁,年久致富。

忽夢一人語曰:「吾多年還汝舊債,止欠一肩蘆蓆。」覺而疑之。偶報母豬死,村翁憐其有功,命其子埋之。

子持鍬,方在河畔堀坎,忽一蘆蓆船至,問埋何物?子以死豬對。

舟子曰:「豬雖自死,尚可啖也。」

竟以蘆蓆一肩易之。子頂蘆蓆回,父大嗟嘆。

罷翁曰:此余西堂卓源親見者,為余言之。酬償業債,纖毫不爽,可笑!可畏!


六十一、蓬闐鎮屠牛惡戶  立招業報

大倉蓬闐鎮一屠戶,業宰牛。從江北買牛回,已抵歲暮,從妻索肉食,妻答:「無」。屠人奮然持刀,割牛舌付妻烹煮。自往房中坐,向妻裝鏡臺照面,以刀修刮眉毛。驀地,吊窗繩斷墜下,頭劈兩開,立刻命殞。鎮人眾口傳述。


六十二、居道人亂啖庫物  轉身作驢

金陵華山居道人,不信因果,貪饕庫物後,溺死門前戒公池中。

未幾,託夢達照闍梨曰:「我已為驢,明日當至常住還債。」天明,果然。呼:「居道人」,則疾足迫前;頻到庫房索物啖,習氣如故也。酬債幾年,果仍死池中。

罷翁曰:此余華山典故,一乘皆知,因果灼然者,豈不可畏!



六十三、曹翰以屠城為豬  遇緣得救

蘇州劉錫玄,字玉受,號心城,庚戌(一六七年)進士。

初為廬陵教授,應滇聘,道過黔中,回泊舟郵亭,夢一長面偉人告曰:「某朱將曹翰也。予在唐朝為商,過一寺,見一法師登高座,講佛門《四十二章經》,余發心設齋一堂,隨聽經一座;以此善因,世為小吏,從不脫官。至宋初,升為偏將軍,名曹翰,征江州久不下,怒屠其城。自此以來,世世為豬,受人屠戮,今公泊舟處,乃吾死所。少頃,第一受宰者,即我也,有緣相遇,願垂哀救。」

劉公蹶起,呼僕視船頭,果屠門也。少頃門啟,抬一豬出,號聲動地,劉倡買載回,放之閶門西園內,呼「曹翰」即應。公刊因緣遍布,兼載《黔枝偶存》集中。

罷翁曰:豬業重性蠢,何能現夢?其能現夢者,仍是聽經餘惠也。余辛未(一六三一年)時,同公聽講台教於即中堂,公口述其事。余至西園,猶及見此豬身好潔,呼「曹翰」即應,與人無異也。然曹翰與曹彬,從兄弟也,武惠行軍,不妄殺一人,勳榮冠世。曹翰乃恣意屠城,致墮畜類,累生酬債,慈忍分途,苦樂異報如此,嗚呼!能撥無因果也哉。

又王丹麓居士《遂生集》載,劉公夢中問曹翰:「平日見汝等受殺時,何法可救?」曰:「每當屠割時,苦不堪忍,惟聞念佛音聲,遂解其苦。望公凡見屠殺割裂,經湯鑊熟食時,乞念阿彌陀佛、或準提咒,不獨解苦,且有脫苦之益。」言訖,悲涕謝去。



六十四、吳江路叢大報恩  奇冤立雪

吳江南倉橋世官沈氏,有帳船若干,命僕輩詣鄉索租。適一徽商附舟,偶見屠者縛一犬將殺,商即解皮箱銀贖之,不覺露白。

沈僕起害心,遂縛商人入大麻袋,沉之河底,船徑去矣!

所放犬呻吟河岸,乃退縮數十步,奮身躍入中流,銜袋一拖,即奔上岸,如是者數次,袋漸近岸。往來舟子駭絕,以篙一探,即得麻袋。見內有人,為解放,倒去水,人漸活。袋上有「沈府」二字,人皆知為沈官家物也。由是引商牽犬攜袋,獻之沈府,主人命藏之密室。

不幾宿,帳船歸,點麻袋,獨一船少一袋,立問故,僕曰:「偶風吹落水矣!」主命閉宅門,呼商與犬出,同謀僕六人,皆頓口伏辜;乃鳴官,釘之板門,活焚焉。

罷翁曰:此余弱冠時事也,萬口傳異。


六十五、王郡丞赴任吳地  為蛙伸冤

王公諱某,選蘇州府同知,道經句容,將近丹陽,忽見群蛙數百,在公輿前叫噪跳擲。

公停輿告曰:「果有冤,指我處所。」

眾蛙遂群集一處。公命人掘下,得一死屍,口中塞一鞭柄,上有腳夫名,至丹陽,一詢而獲。立囑縣令拷問,乃一商買蛙放生露白,而被腳夫害也,立為抵命。吳人因呼公曰:「田雞王」焉。

罷翁曰:此先子闇修公時事,庭訓嘗道及。


六十六、王曉江謝官修行  頓躋道果

儀真王曉江,繇大學授邑佐。偶扑一候吏,忽猛省曰:「吾以富致官,而復以賄賂故刑人,豈不顛倒乎?」遂棄官學道。家資數十萬,悉以檀施傾之,四十不再娶。暮年,豫留一巨棺置房中,夜充床榻。年九十餘,坐化棺中,頂如火熱者累日。

罷翁曰:余新安友吳伯兼,親見口述。《楞嚴》載:「人死,驗其餘熱,生處立見。」古偈云:「頂聖眼生天,人心餓鬼腹,旁生膝蓋離,地獄腳板出。」楷定格則也。蓋心存禪寂,則輕清而內凝;情滯愛憎,必重濁而附物。輕者飛越,雲不下沉;重者淪墜,石不上舉。積之一生,末後自驗。曉江居士以五十年修鍊,而頂上火熱,非證聖果,必生淨土矣,非曠世大達人哉!


六十七、賈客以誠心供佛  代殺保全

一賈客,係遼東人,路拾一小銅佛像,大一寸餘,繫褲帶上。每食時,不論魚肉,必先抹佛口,叫曰:「佛爺你先喫。」同伴皆笑之。

忽途遇大盜,賈客被殺砍三刀,身雖流血,竟得無恙。撿出腰間,佛身有三刀痕,賈人大哭,叩頭高叫云:「佛爺救我也!」

靈隱道源監寺親見口述。




六十八、回子擊銅佛不壞  禍還賣主

江寧盧府巷有一俗僧,好賭博,衣物蕩盡,止存銅彌勒佛一軀,高二尺許,貿與回子,得銀三金。

回子夜舁像至家,以大鐵鎚擊佛頭,堅硬不動,迸出火星,回子曰:「想頭頂銅厚?」乃擊肚腹,彌勒忽開口,出聲大笑,回子驚倒,叩頭謝罪。明日香花鼓吹,送還本菴主。僧旋遁,得惡疾而死。金陵僧俗口述。




六十九、癱子以拜觀音  病癒興緣

楊州一癱子,泰興人,病癱數十年。一日,捱到池頭洗澡,摸著一磁觀音像,遂供矮屋。每五更,東隱菴打鐘,即起禮拜。

勤苦五年,忽夢一老媼,以手按摩其體,呼令起來。

答曰:「吾癱已久,何能起?」

媼曰:「不妨,今能走矣!」

醒而立地,頓能步履。東隱一僧為披剃,男女驚異,投金錢供養者,頃刻得五六十緡。江都令母氏施以重貲,遂用建菴曰「存濟」,今供像其中焉。

伊目侍者與維楊眾僧,親見口述。




七十、徽商堅決進香  竟免火難

明末,一徽商姓汪,僦居崑山王澄老對門,持齋三載,擬至普陀進香。

某年元旦,已往東門玉龍橋上船矣,忽店旁起火,急報促回。

汪君曰:「吾儕三年方赴南海,豈以一店易吾志乎?縱被燬,吾不歸矣!」竟揚帆而往。

香畢回崑,見四面店廛、及王氏閥閱大門都焚盡,汪店樓房獨存,萬人驚歎,此在崑目擊。

《現果隨錄》卷之三

 

《現果隨錄》卷之四

 

七十一、黃州飛火亂焚  獨免齋戶

 癸卯(一六六三年),余度夏安國。七月望日,黃州城內外回祿,錯綜亂燒,不捱街巷廛戶;黃岡縣庭一槐墜火,燒去其半;赤壁江心一船,亦飛火被燒。獨齋公數十家,如楊雲峰、任季先等,皆火逼險極,竟安無損;甚至,有齋公住茅房,在火心者,亦跳越過,不燬。




七十二、貧女捨一錢鑄佛  勝跡不磨

蘇州北寺鑄彌勒銅像,爐方熾,一貧女,適解少小所佩一錢投之,蓋花欄隆慶也。像成,錢現于腹之正中,剉去復現。

罷翁曰:此雖一錢,難于富者千萬,割所甚愛也。《華嚴》知識婆須密女,亦施一寶錢,供高行佛,竟登妙果。嗚呼!苟發大願,回向求佛,孰謂一錢少哉!




七十三、堯峰僧竊韋天燈油  立招譴責

順治丁亥(一六四七)年,堯峰一行僧,夜竊韋馱前燈油,口出吳俗俚語云:「莫管他娘。」

次日,僧忽自反縛,跪韋天前,呵云: 「汝前日,在玄墓偷喫一盤麵,我姑宥汝;今又竊我燈油,且口出惡語,罪死不赦。」

合院僧驚懼,代禮跪陳懺悔,乃曰:「若非關聖垂慈解勸,立杵死,罰跪安香一炷。」

香將完,眾扶腋上禪單,又呵曰:「尚有香二寸,在灰內。」依舊反縛,跪床上。眾揀灰內香,果二寸,香畢乃放縛。

罷翁曰:此安禪菴虛白老師親見,為余說。


七十四、毗盧塔鬼勾僧索債  酬畢方甦

余丁未(一六六七年)二月,將下四祖赴靈隱,忽一僧伴四人遊毗盧塔。驀見中懸一人,急解下,乃常住火頭也。
問:「何故自縊?」

乃曰:「見三鬼,押我父索債,繫我于梁也。」

問:「何債?」

曰:「我父,吉安人,名淦,十八為糧長。先收此三人銀三百金,別用去,復遺害此三人,故來索債也。」言訖,仍震掉發顛。

余為領眾灑淨、誦咒,復放斛食,備眾房數大紙錠焚焉。僧見鬼拍掌領去,遂立醒。

罷翁曰:父債子還,自是正理;然,為僧亦不得脫債,不可負人如此。


七十五、二孝廉侮慢文昌  身祿俱損

福州孝廉林逸、王元升,累上春官不第,心甚憤憤。

一日,醉往梓潼廟,見帝君像,指而嫚罵曰:「今不作汝矣,何為復在此受饗祀乎?」因上神座,盡力推像,踣跌粉碎。

二人回家,大發熱,帝君附體痛罵曰:「汝二狂生,前世止作幾小福,上帝報汝以孝廉,且家貲不薄,已過分矣,何為狂妄放肆,毀壞吾像,惡至此極乎? 」立付地府鞫治。家人驚悸,連夕塐起聖像,卒不救而死。

罷翁曰:丙午(一六六六年),余在閩親聞此事,後詢福州衲子,眾口一辭,確實不誣。




七十六、二孝廉襲慢地藏  立死受報 

麻城二孝廉,一信佛、一慢佛,同讀書地藏殿。

忽一親戚饋狗肉至,信者,麾令去曰:「莫兒戲!」

慢者曰:「大人不見小過。」

信者倉皇避至門外;慢者反上佛座,欲夾肉戲獻菩薩,纔舉箸空中,忽一推塌地,倒仆立死。

少頃,門外孝廉亦死,同至冥府,見慢者拷掠笞榜,百刑皆受,以頸階枷,枷上火起,遍體燒爛。

冥君向信者曰:「汝信心,不應來!令汝來者,証知彼受苦,傳示人世耳。」敕令回陽,遂甦。

罷翁曰:杏巖支浮和尚及廓門石堂親述。從來,慢神佛者,皆遭險報,世人不悟,往往以神佛為荒唐,輒加侮慢,自貽伊戚,悔之晚矣!




七十七、建昌小民穢汙三寶  雷神擊死

建昌府南門外,一小民,姓王,素行不孝。乙巳(一六六五年)七月某日,買牛肉就淨土寺僧鍋烹煮。王人為小兒手刮絲瓜。小兒忽見一緋衣婦人,項負一大鏡入戶,以手指王人,王人即跪下。旋見一雷神,以椎擊之,大火一噴,隨出外發聲,王人身面俱黑,立死;背有字一行,人不能識。

罷翁曰:余是秋,適在建昌景雲寺,去淨土寺不一箭。余侍者,無不往觀,城內外皆知食牛為罪。余乘機為嚴玉環臺言之,立禁宰牛。




七十八、甬城人以穢觸塔廟  立遭奇禍

天峰塔,在寧波城中。某年九月,數俗子攜酒肉歡呼其上,一人即於塔戶溲溺,時秋空正朗,忽霹靂擊其人,墮塔死。杯盤壼斝星飛,餘人盡擲之塔下,塔隨回祿,今復修整。

又四明尊者法智大師塔,在延慶寺,眾舉子較藝寺中,一生就塔遺溺。

旁有駭者曰:「塔靈不可穢!」

生曰:「僧去數百年,遺骨既朽,何靈之有?」

溺竟,突發狂悸,引刀自殺,同伴掖之登舟,復沒水死。

罷翁曰:錢希聲州侯昆仲述。


七十九、陳祥屠狗怙惡不悛  現身招報

余州中門人錢登九,一僕名陳祥,日入內充役,暗地屠狗;余朝夕苦口切勸,卒不改業。一日食新河豚,毒發,痛悶欲死,醫人勸食糞漿可救。陳祥蛇行至廁邊大啖糞,卒不治,作狗聲哀叫而死。




八十、熊季納以精虔護法  刻期獲嗣

南康下建昌熊士龍,字季納;給諫青嶼公,諱德陽,季子也。世護雲居祖席,會嶼翁,欲請顓愚大師住雲居,命子料理。季納以身任常住,精誠備至,為辦什物,費五百緡。

適家中懷妊,顓師曰:「公如此護法,佛祖定與男嗣。」

季納立約曰:「若因護法顯靈,須是臘八日生子,初七、初九,皆不算也。」

子向玉,果臘八生,不爽毫髮。

罷翁曰:余住雲居十載,季納又始終護法,余遷黃梅四祖三載,公方捐館,赤心為法門,萬中難得矣,惜哉!



八十一、顧秀才化鶴回生  尋訪得實

崇禎丙子(一六三六年)科無錫顧秀才,因鄉試,寓長干報恩寺僧舍。

偶晝寢,忽夢作白鶴飛翔空中,心甚快樂。飛至雨花臺畔,見一人家,堂房嚴麗,匾對精雅,一一悉記。飛入內殿,見數女人擁一婦分娩,鶴忽眼花,遂墮盆中。合家稱慶。

鶴驚念曰:「吾本來鄉試,若為人後,必死矣!」乃絕叫而醒,則僮僕圍哭久矣。

次日,秀才錄匾對,命僕尋訪,一一儼在,乃中年無子,一富翁也。

翁聞悲愴,到寺識認,厚饋秀才曰:「因老身薄福,招不起相公耳。」痛哭而去。

罷翁曰:余亦在南中預試,見聞嘆詫。


八十二、黃封翁以行善感大士送子  著大名節

嘉定黃韞生父,中年艱于得子,力行善事,勤誦白衣經。忽夢大士抱一孩兒送曰:「念汝勤苦,誦經行善,尋得一絕好秀才與汝,須善養之。」

初名金耀,為名士,次改淳耀,中癸未(一六四三年)進士。乙酉(一六四五年),感憤世變,乃與弟偉公,同縊于北門外佛殿中。

罷翁曰:昔余於試地,頻頻見韞生,真金玉君子,後成名進士,而大士只曰:「好秀才」。古曰:「秀才,價以天下為己任。」如韞生者,才品高出,節忠凜然,真好秀才也。




八十三、吳霞舟以盡節焚身  神明昇天

吳鍾巒,字巒穉,號霞舟,毗陵人,素為名宿。六十餘,成進士,初任長興令,累遷至粵西司臬。

申酉(一六四四、一六四五年)間,因經國變,遁至周山,輒自念曰: 「吾門人李仲達,同窗馬素修,皆死節。今年垂八十,倘一旦病歿,不幾負二人乎?吾當尋一死所,明白乾淨,以見知己。」

時公在周山城內,寓文廟中,先聚薪為龕,中設高座,聞城陷,即抱聖牌,登龕坐,命僕縱火,頃刻而盡。

未幾,降乩于毗陵張澹如家言:焚身後,神明上升為玉霄宮青衣使者。作詩數首在世,有「八十焚身總為君,念及至今猶涕淚」之句。

罷翁曰:余丙午(一六六六年)八月,從曹谿回,至虔州,與公季子公及同寓東溪寺,備見紀實刻木。




八十四、史封翁以久遠齋僧  感子大魁

狀元史大成,號立菴。前生為寧波某寺僧,號大成,為寺收盞飯接眾。飯桶若淺,必至史家取滿回寺,以此為常,不記年載。史封翁素積德,蓄一巨碗,盛飯供佛後,用作盞飯,已五世矣!

一日,忽見大成僧入戶,索之無跡,遂誕立菴,即名大成。持胎齋,雖中大魁,戒行如故,前生一僧為道友,尚相攜作伴。

罷翁曰:往余在洪都石亭寺,見公詩云:「長齋不苦食無魚」。入胎隔陰,真性不迷;道骨禪心,異熟如舊,真驗在目前也。




八十五、楊君以錯口救人  致家溫富

蘇州石湖民,姓楊,初以赤貧為穿窬。知一老媼薄有所蓄,黑夜穿牆入房,見媼燈下操紡,乃匿床後伺之。

忽見一青面鬼,以圈套其頂,媼即停紡,嘆曰:「何苦為人,不如弔死。」遂起身尋繩,穿梁作圈,登机子上弔,鬼推倒机子,以雙手掣墜其足。

盜狂駭,忘己是盜,大聲高叫曰:「速救人!」

媼有三子,齊排闥入,倉忙解救,母得不死,叩首謝盜曰:「恩人!恩人!然如此黑夜,君何自來乎?」

盜聞言,猛醒曰: 「阿呀!阿呀!我實是反人也。因貧極為小盜,希圖活命,適見青面鬼害汝令堂,不覺絕叫,乞赦我罪,放我去,足矣!」

三子曰:「汝救我母命,是大恩人,必圖報恩。」乃留宿款待。

天明,以十金贈之,勸做好人。盜感悟改行,以金作本,經理貿易,致家千金,石湖稱小殷戶焉。

罷翁曰:此明末年事也,石湖僧俗屢述甚悉。



八十六、吳生遇仙愛命  蹉過奇緣

金閶吳生,篤信呂祖,日往神仙廟禮拜,冀得一見。

戊午(一六一八年)四月十三夕,夢神告曰:「明日祖誕,冠紫陽巾,披藍鑲道服者,呂祖也,子勿蹉過。」
吳生早往侯,果然,乃叩首,懇苦求度,祖初堅拒。最後,引至城頭,令閉目,左手張傘,右手持祖衣袖,立即騰空。少頃間,濤聲洶湧,張目偷視,似在大海面,浮空飛渡。

呂祖曰:「汝果欲求仙乎?可跳入水!」生猶豫,祖曰:「原來是俗骨!」驀頸一椎而墮,乃在洞庭湖灘上。生乞丐三月,方達吳門。

罷翁曰:求仙、求佛,皆用第一念為之,稍一躊躇,必然退縮。二祖,立雪斷臂;靜靄法師,因唐武滅教,抉腸挂樹,稍落第二念,能為此乎?吳生求仙,遇而不遇,非第二念為害哉?友生孟和居士親見而說。


八十七、瞽者以害心劫殺  己命立殞

饒州鄱陽縣,路口一井,亭旁有一荒墳。庚子(一六六年)六月,一商進亭飲水,見一算命瞽者與引路童子在內,遂令一推算。算訖,商開挂箱,取銀相酬,連解幾包,並無碎者,乃取一指頂大者酬之。

商去不數十步,瞽問童子曰:「吾一生算命,從未得此塊大銀,此人箱中,有多少銀耶?」

童子曰:「連開幾包,皆整錠,其銀正多耳。」

瞽遂絕叫商人云:「來,來,吾揣骨相如神,更為汝一相。」

商返至亭,瞽者即為遍身揣摸,嘖嘖讚美。漸揣至喉頸,驀以雙手緊摵,抵死不放,商立刻氣絕,乃與童子,拖擲荒墳叢中。

而正欲攫挂箱去,忽軍兵一隊,亦下馬入亭飲水,一兵見草路有痕,疾往一探。見一死屍,通身火熱,高叫云: 「此荒僻處,更無別人,必瞽者二人謀死。」

乃拔刀迫脅童子曰:「汝為甚謀財害命乎?」

童子驚悸,指瞽者曰:「是他所害,非我也!」

眾兵,遂亂砍瞽人,立剁作肉泥,取箱去,押童子到府,亦扑死。

罷翁曰:算命非殺人之術,瞽者本無殺人之心;一聞多金,殺機遂動,殺機一動,遂即滅身。可知,人生世間,生於善,死於惡;生與死,存乎機。周子曰:「誠無為,機善惡。 」機之可畏,一至於此,可不慎哉!余法嗣九屏鵬子,住鄱湖親見,來雲居說。




八十八、吳道媼以虔誦金剛  坐化顯異

媼吳氏,濟寧人,隨夫唐某至松江初,性極剛暴,獨好佛。年四十三,歸依冰鎧禪師,遂持長齋,晝夜持誦《金剛經》,不出小樓者六載。

至四十九,忽告人曰:「吾某日去矣!經云,金剛不壞身。吾去後,可留身三年,若果不壞,經方靈驗。」遂說偈曰:「風捲雲霧散,明月碧團圓;了然無罣礙,池內現金蓮。 」遂命削髮,趺坐而逝。

越三年啟龕,果不壞,頂髮長半寸。提督梁公,遂為漆身,建菴供奉,額曰:「坐化」,今在府學宮側。

晦叟親見,為作詩表之,詩曰:「猛誦金經止六春,心如鐵石遂成真;王公難買純剛骨,共室偏留不壞身。端坐歸西徵定力,臨行說偈度迷津;龕中頂髮驚重長,愧殺鬚眉醉夢人 」。




八十九、方氏以虔誠禮誦  盡室生還

桐城方氏,以事獲譴至寧固塔,闔門虔懇歸命佛天。朝則持「準提」、誦《金剛》,暮則禮斗姆,祈保生還。

一夕禮斗次,燈已黑,禮拜起,燈忽自明;又一深夜,室中忽發異香,主者急呼闔眷皆跪祝曰:「此俱望生還者,若得滿願,再求賜香。 」言訖,異香復發,三祝之三應,旋蒙恩釋,果得生還。

罷翁曰:余與方與三兄素稱莫逆。癸卯(一六六三年)在黃州口述,今辛亥(一六七一年)復晤湖上,囑余書事編入。一門精誠,感應至此,鑿鑿不誣。


九十、許子位以前生撿字  得中高科

余友許自俊,字子位,嘉定籍。癸卯(一六六三年)同在黃州,謂余曰:「弟前生,乃天界寺撿字紙僧也。」

余問:「何據?」

許曰: 「闈中夢身是僧,號房前置一筐籃、一竹夾。傍見回邑友吳靖光,字順禎,亦僧服,前懸一腐袋,自言:『前生在某寺,打腐供眾也。』取其卷揭開,內有字二行云:吳某欠許某米一石三斗,銀一千兩。」

登賢書後,二事皆驗。子位庚戌(一六七年)榜,中會魁第六。

罷翁曰:其公苦行供眾,報得富貴;子位尊重聖教,家雖貧,才名冠世,老中巍科。造物報施,不爽如此。宋王公一生撿字紙,以香湯洗沐,焚瘞其灰,生子王曾,中三元,見之 《文昌敬字紙文》。無論僧俗,依此行持,的不虧人也。




九十一、董七以虛秤取利  家財暗耗

餘杭縣玉霄宮一道士,每日,對龍潭誦《度人經》。忽一龍神現身曰:「老師誦經極妙,只弟子一家坐立不安,請至殿上誦,吾當為日供乳二斤。」自後供養者十載。

忽數日不供,道士依舊對潭誦經,龍神復現,道士問:「何以近日不供乳?」

龍神曰: 「此乳,原非吾宮中所有。因部民董七以十四兩秤賣乳,吾得抽其羨餘,供養老師。數日前,董七已死,恐今其父管店,用十六兩準秤,吾不能復抽,故不來供,非敢失信也。」

道士大感嘆!

罷翁曰:今巿廛中,人皆知大秤小斗,曲心取利,自謂得計;至暗中,被龍神消耗,則無人知也。此明末事,出《餘杭邑志》,附錄醒世。


九十二、費隱老和尚逝後荼毗  現多舍利

費隱和尚,法嗣天童密老人,歷主金粟、天童、徑山諸大剎,嚴行正令,號海內大宗匠。晚住石門福嚴,蒞眾勤苦,精嚴禪誦。

後臨遷化,囑累細大等事,皆從脫灑。囑付畢,端然坐逝。

荼毗,頂骨、牙齒不壞,通身舍利,纍纍幾至千顆,巨者竟如大菽。

有後來者,至火場哀懇,續得者無算。

建塔閩之黃檗山,及金粟、興陽諸處。

罷翁曰:余在漢口獨冠和尚處,見十四顆;後到南安獅絃和尚處,復見十五顆;又在南雄李砍刀道人家見六顆。以水浮之,皆行水面,合為一處。蓋皆師道力堅確之致也。




九十三、曹溪原直禪師以悟道精修  末後現瑞

原直和尚諱全賦,法嗣靈巖繼老人。出世楚之九峰,繼遷華林華藥、南岳福嚴,後住曹溪一載,復至粵西行化,歸住德山。

臨遷化,命以水一盂、刀一柄,以刀投水中,端然坐逝。

荼毗,火光上現金身佛像,道俗翕然,稱為周金剛再來也。

罷翁曰:原直兄雖主宗門,旦暮勤苦持誦,日中一食,蓋余弟兄中最有行業者率之。臨行超卓,火中現像,孰謂修行無靈驗哉!




九十四、天白大德以持誦法華  終聞天樂

天白,諱性純,從雲居稟戒後,過午不食,晝夜行持;居燕坊福城菴,每日,師徒伺候行腳僧,接歸如法供養;次背誦《法華》,每日一部,雖行路不廢。

如是者數載,後臨遷化,一家及客僧,俱聞天樂鳴空,徒心鏡進白,師曰:「吾一生真實修行,不可傳此,反成虛妄。」端坐而逝,火化得堅固舍利一盂。

罷翁曰:此余住雲居,頭壇戒子也。其行業最真實故,末後光明,大顯奇特,今塔在菴側,余為作塔銘。




九十五、新戒以攢單未完  韋天示應

福嚴費老人會下一戒子,稟戒時,欠攢單銀五錢四,四載未還。老人遷化後,戒子夢韋馱尊天命還此銀,且曰:「本雖五錢,以利算,應二兩矣。」

戒子曰:「和尚已去世,將還誰乎?」

韋天曰:「和尚已過,可送至靈隱,完此公案。」

僧覺後,遂將銀親攜至靈隱,自陳顛末,奉供先老人。老人鳴鼓白眾,令眾謹慎因果,曰: 「此間修造錢糧,出入甚廣故,韋天以此示教誡也。」

罷翁曰:此丙午(一六六六)年事也。靈楫師初述,詢之合院,眾論皆同。


 

九十六、王僕以前世行善  竟免鬼錄

崑山王燾,字延符,戊午(一六一八年)孝廉,選楚中隨州知州。因流寇大至,度勢不支,乃死節州堂。隨身一僕,踰城逃難,慮大兵過,夜匿城下亂屍中。

夜半,忽見緋衣判官,偕數鬼吏張燈至,點死屍,一一唱名登簿。

鬼吏報王僕名,判官曰:「此人,前生曾積善,陽壽未盡,尚得還鄉,何得亦死於此乎?」竟不登簿。

鬼吏去,僕復走,因貧病,不能便抵崑;其妻在家,初誓堅守,後因絕耗,親屬勸之改嫁,人眾臨門,已登轎矣,前僕忽到,相與 咤散迎眾,復得完聚焉。

罷翁曰:延符先生,余硯友諸千如岳父也。僕歸家,述鬼判點名事,聞者毛骨凜冽。




九十七、允修以惡性敺妻  終受蛇報

太倉潮音菴僧允修,三際瞽法師之徒也。在家性惡,好毆妻。妻臨死立誓曰:「我死,必為蛇報汝。」允修嘗舉以語人,且曰: 「今為僧年久,離鄉又遠,冤必解矣。」

一夕,法師手摸一蛇,呼眾驅出,勿傷他。允修臥榻恰在法師單後,次夜半,燈火猶在,允修絕叫云:「蛇來也!」眾排戶視之,已斃矣。

罷翁曰:自知有冤對,修行追薦,方可解冤。允修但以路遠年深,謂可倖冤;業報一至,噬臍何及哉!




九十八、蔡公子以靈隱伽藍顯應  復得回生

蔡方炌,字介明,崑山蔡忠襄公諱懋德,雲怡先生季子也。

乙巳(一六六五)年遊靈隱,見境地幽勝,在伽藍殿中發願云:「何時得出家,在此地修行乎?」

歸家忽病,目見眾伽藍神告曰: 「汝欲出家,已尋得天竺山前一姓唐人家,頗好善,汝當托生為子,讀書至十八歲,便得出家。」

言訖,負其魂前往。家人圍哭攀留,蔡君告家人曰:「汝可到靈隱,求具德大和尚卜之,伽藍若許,我即可強留矣。」

妻某氏,星馳到山白故,先老人率眾上供持咒,哀告伽藍,三卜許,妻歸,蔡君遂得回生。

罷翁曰:戊申(一六六八年)春,蔡君室親至靈隱,獻其夫所著〈回生記〉顛末甚悉。



九十九、江北僧繫戀遺財  超薦得脫

泰州一僧號某,隨侍三昧先老人有年,為某處地藏殿監院,性頗慳,不浪用一錢。

遷化後,每中夜人靜,殿中兩禪單僧輒見監院現形,初為兩單僧整鞋,面似愁苦;次登上佛座,以手摸地藏華冠後,嬉笑而去。

眾白先老人,老人曰:「此業障,必有遺物在華冠內,故繫戀不捨也。」令舉梯上探,果有銀八十金。立命修齋作追薦,法事訖,自此永不復現。

罷翁曰:先老人,屢為顯口說。




一○○、王仰泉以改業修行  得生淨土

杭城巿民王仰泉,初為宰羊行首,屠殺無算。

後因病,見群羊索命,心懷怯懼,遂翻然改業,長齋事佛,親誦《金剛經》三藏;晚因禪師啟迪,復晝夜禮拜《法華》。

年八十一,先見符使來追,抗聲拒云:「我待佛來纔去。」

又過五日,果見大身佛現,垂手接引,乃怡然而逝,見聞莫不感歎!

罷翁曰:此所謂「帶業往生」也。然張善和,止臨終十念;而此則積修數十年,縱有重業,如多年暗室,被赫日照破矣!世間造業者,比屋皆是,孰能如此君斬截改過,勇猛修行也哉!有此榜樣,足徵佛言不妄矣!庚戌(一六七○年)五月,繼賢師說。




一○一、漁船以巧計沒人  立報抵命

鎮江京口渡一徽商,附漁船過瓜州,見網一巨魚,遂開箱揀銀買放。中有整銀,不覺漏洩。

漁翁遂計誘商云:「欲放此魚,須至無網船處。」

故乃揚帆北向,至無人處,暴以大網裹商人,擲之江中。網順流而下,出沒波濤,至安汛地處。

其中兵丁,忽見大魚浮空一擲,競來摝網,解出,乃人也,尚未氣絕。徽商向兵丁白其故,兵丁立拘漁翁至將軍府戮之,銀仍歸商人。

罷翁曰:此即庚戌(一六七○年)二月事也。世一、喝巖二公,自鎮江來,目見口說。




一○二、沈文學以塗抹壇經  招報劇苦

江北沈生,幼廁黌宮,恃才妄作。讀書蕭寺中,見《六祖壇經》,妄舉硃筆塗抹,回家暴亡。

示夢於父,告曰:「以塗抹《壇經》,現在地獄,身帶火枷,苦楚難忍。父為我到寺讀書處,尋出《壇經 》,洗去塗痕,庶可脫苦。」

父悲痛不勝,入寺搜訪,果見原本,急洗去舊痕,併發心重刻一部流通,為子懺罪。

罷翁曰:六祖大師以肉身大士示現曹溪,所說《壇經》,與《金經》無異。沈生塗抹,何其妄哉!幸父重刊,印行流通,不惟脫苦,定超生善趣矣!古曰:「因地而倒,還從地起 」,豈不然乎!有數禪客,見重刻本,向余說。




一○三、支庠友以誤傷人命  祿籍頓消

嘉善庠友支某,向負才名。己酉(一六六九年)夏,赴嘉興科試,白日見一鬼入腹中,遂仆地,發北音索命,家僮急具舟載回。

請幽瀾寺主人西蓮師問曰:「汝何方邪鬼,敢纏攪支相公耶?」

鬼高聲答曰:「吾非邪鬼,因有宿仇,因緣已至,故來索報。」

蓮師詰其故,鬼云: 「吾於明初,在徐中山部下為副將,姓洪名洙。主將姚君,見吾妻汪氏色美,懷貪婪惡意;會某處賊叛,姚以老弱兵七百人,命余征討,余力不支,余軍覆沒,姚收余妻,妻縊死。余銜此深仇,累世圖報。奈姚君末路悔恨修行,次轉生為高僧,次為大詞林,三世復為戒行僧,四世為大富人好施,予皆不能報。今第五世,當庚戌(一六七年)連捷。某年以舞弄刀筆,致傷餘杭縣鬻茶客四人,冥府已削去祿籍,故吾得來索命耳!」

西蓮師聞其言有序,遂開示曰: 「君言鑿鑿,定屬不誣。但吾佛教中,有上妙經懺,可以為君解冤釋結,超生善逝,何苦止圖報復,雪一時之忿乎?」

鬼戄然曰:「若得如此,甚善,但恐虛誑不實。如果起道場,吾即離支公,到中堂禮佛矣!」

因徵西蓮師,立券焚化;遂為起建法筵,支公霍然而醒。

數日後,復仆地,發北音,乃復請西蓮師責讓曰:「君以超薦遠去,何故復來?」

鬼曰:「吾承佛力,已得超生,斷無反覆,今將來索命者,乃鬻客茶四人,非我也。恐師疑我無信,故來奉報耳!」

言畢遂去,次支公病發,不信宿,暴卒。

罷翁曰:余辛亥(一六七一年)秋,持缽嘉善,寓幽瀾寺二旬餘,西蓮師為余述甚詳,此因果最確,家諭戶曉,無不知者,故詮次附錄,隱其名表。

《現果隨錄》卷之四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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