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再言法者」。這前面講的身心要認識清楚。一切法,法是身外所有一切現象:物質現象、精神現象、自然現象,總的代名詞叫法。一切法,「總為因緣所生」。因緣生法,佛講四種緣,親因緣、所緣緣、增上緣,緣生的,不是真的。四緣生法,親因、所緣、無間、增上,四緣生法。「亦無常一之我體」,它也是無常無一,常是永恆不變,一是沒有變化,它剎那剎那在變化,跟我們身體沒有兩樣,假的,所以法無我。「《大乘義章二》曰:法無性實(一切法皆無實性)」,緣生之法,所以法無我。

「故《十地經論》曰:無我智有二種,我空法空」。當體即空,了不可得。所以這一句,我們要常常想到彌勒菩薩的教誨,宇宙之間無論是人是法,它們的發生全都是在一千六百兆分之一秒裡頭產生的。那個親因是什麼?為什麼會有我?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法?親因是法性。法性怎麼樣?法性在一念不覺變成阿賴耶,法性就變成阿賴耶的種子。法性是真常,不生不滅,永遠不變,但是它要變成阿賴耶識裡頭的種子,那就是無常,那就是不一。阿賴耶的種子念念相續,記住,相似相續,能生萬法,它是能變。法性是能生,阿賴耶能變。

文摘恭錄—二零一二淨土大經科註(第三九三集)2013/8/15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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