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相、理事、因果六字包括全部佛法

 

我們在大乘學習當中,通常用六個字,包括全部的佛法,這六個字是性相、理事、因果。性相,性是法性,相是法相,法性是體,就是自性,所有一切現象全是法性變現出來的。法性能生能現,惠能大師說,「何期自性,能生萬法」。所以首先講的性相。

 

第二個講理事,事一定有理,理一定有事,科學很多發明都是從這個地方推演出來的。先研究有這個道理,有這個道理肯定有事相,再去探索、去發現這個事相。任何一個現象有因有果,能把這六個搞通達明瞭就能夠教化一切眾生。對上中下三根,上上根的跟他講性相,中根的跟他講事理,下根的跟他講因果,這都能接受,幫助他們斷惡修善、改邪歸正、端正心念。教化眾生,對世出世法不了解不行。

 

文摘恭錄—淨土大經科註(第一0九集)2011/12/29 檔名:02-037-01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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